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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校园普法调研报告 作者:测绘1802左研、测绘1801茹浩然
我们小组进行一周的普法调查问卷,参加的人非常众多又积极,这为我们撰写调研报告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及真实的可靠性。
这次参与调查问卷参与人数共242人,男生占比约51%,女生占比约49%;其中我们调查年级大三居多,占比约65%,然后大一占约10%、大二占约18%、大四占约7%。在调查参与者在大学中接受普法情况可知,有约71%的参与者接受过,约29%的参与者没有接受过;另外接受普法教育的参与者主要看普法教育视频、普法讲座居多,没有接受普法教育的参与者知道学校开展过普法教育活动和不知道学校开展过普法教育活动各占一半。在参与者接受普法教育活动效果来看,约50%的参与者只是偶尔知道一两次,约25%参与者每次都能听说,“经常听说”和“都不知道”极少。大部分参与者通过班委通知、老师通知、宣传海报这三个途径居多,各占比58%、41%、41%。在调查普法教育活动参与意愿中,有2/3的参与者表示会参加,1/3的同学表示不会参加。普法教育活动想要参与的类型中,大部分参与者更想参与像讲座、影片这两种类型,两者占比67%、62%。参与普法教育活动收获来看,58%的参与者认为“一般般,有点意思”,29%的参与者认为“收获很大,学到了知识”,13%的参与者认为“没什么意思”。
通过这些调查结果,我们小组的初步分析是男女生都参与过普法教育活动,而且大三居多。大部分参与者在大学接受过普法教育,而且更倾向于普法教育视频、普法讲座;没有接受普法教育有的知道学校开展过普法教育活动,有的不知道。大部分参与者偶尔知道一两次,而且基本上是通过班委通知、老师通知、宣传海报这三个主要途径了解。大部分参与者表示愿意参与普法教育活动,其中更想参与像讲座、影片两种类型活动。最后大部分参与者认为普法教育活动有点意思,小部分认为收获很大,极小部分认为没什么收获。
我们的最终结论是学校的普法活动推广还要更加努力,让全校的学生都知晓普法教育并且争取让每个学生都接受普法教育。不仅仅局限于大三年级接受普法教育,也要让其他年级的学生接触普法教育。积极开放普法教育视频和普法讲座这两种类型活动,让更多的学生融入其中,收获法律知识。
大学生法律普及程度调研报告
调研背景: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是国家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 对国家的法治建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 大学生作为一个横跨青年和成年的群体, 其尚未形成成熟、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法律意识并不健全。加之由于大学生自身素质, 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个别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因此, 准确地了解当代大学生法律普及的实际情况, 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 培养大学生遵守法律的自觉性, 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项目小组针对在校大学生开展一次法律知识问卷调查,通过QQ和微信公众平台发布问卷搜集相关信息, 了解大学生在知法守法用法等法律知识的普及程度。
调查结果:
本次以线下采访,线上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 调查对象主要是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武汉理工大学、武汉科技大学等高校里的部分大学生, 本次调查共发放50份问卷, 收回50份。调查结果有一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比较缺乏。许多大学生连最基本的宪法知识都不知道,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现行宪法进行了多少次修改,我国一共设有多少级人民代表大会等。2.大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的意识不强。在面对自身被侵权的情景时,许多大学生最先想到的不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通过私了等手段解决。3.大学生对法律的重视程度较低。50名被调查的同学当中,有15名同学不愿意参加普法的有关活动。许多同学表面上是关注法律相关的节目,实则只是对罗翔老师在课堂上讲的事例很感兴趣,遇到较为硬核的法律知识就选择跳过。4.学校对法律普及方面的重视程度较低。50名被调查者中仅有36人在学校中接受过普法教育,比例不高。
结果分析:
造成大学生法律普及程度较低的主要原因除了学生的自身原因外,还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学校并不重视此类活动,开展频率低甚至根本没有开展过法律普及活动。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也跟其初高中学校的教育有关系。
总结:
“没有规矩, 不成方圆”, 离开法律, 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基于对调查中出现的问题,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改善:1.学校方面加强对普法活动的重视,依照学生喜欢的形式,多多开展相关的讲座、观影以及竞赛等活动。2.高校可以通过开设相关的课程来给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将宪法理论知识与大学生的实际需求相结合,在宪法意识的培育内容、手段、载体中不断注入新的元素,构建系统化、常态化的宪法意识培育体系,是需要我们继续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
从调查的结果,我们可以发现参与调查的大学生平时并非不关心法律,但是重视程度明显不足,多数同学都只是一般关心,并且总体法律意识也只是一般。重视程度不够,总体意识不强,这就是当代大学生对于法律意识最重要的问题。
根据调查数据来看,大学生都或多或少地知道法律的基本常识,并不是完全的法盲,每个学子从小到大受到传统的道德教育,对法基本知识可能有所了解,虽然不要求每一个大学生要像法学生一样对法律非常了解,但至少得懂一些基本法律知识,明白要运用基础的法律知识维护个人的权利。
知法并不代表能运用法律,它们是两码事,运用主要是以知道为基础,由于当今大学生接触社会的机会少,再加上大学生自身的特点,如行动容易冲动,易受别人的煽动,好面子,在处理具体一件事情上到底很少正确使用法律,甚至做出违法的事情。而维权更不用说了,当今大学生遇到侵犯个人权益时,大部分的学生会选择回避,忍让,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虽然他们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知识,但他们没有真正的把法律知识内化为法律意识,没有真正的挖掘法的精神,法的价值,缺少公平,正义的理念,对法的信任程度低。
分析和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是培养和塑造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法律是我们保护合理权益的武器,尤其对我们当代大学生来说,更应该懂得法律,使用法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保护我们的合法的权益。总之,大学生的法律普及需要社会,学校,国家,个人共同努力,这样才能使大学生法律意识得以提高。
通过对市民法律意识状况调查结果的研究, 发现人们的法律意识正在逐步的提升, 但是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下面就所调研的结果具体总结分析一下。
随着政府坚持不懈地开展普法工作以及媒体对以案说法的报道越来越多, 市民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迅速觉醒。调查表明: 在被调查的人群中,有一类市民是比较精通法律,善于使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的,这类市民占被调查对象的 13.2%的; 一类市民则具备了最基本的法律意识, 有一定的法律常识, 这类市民占被调查对象的 74.2%的; 只有 12.6%的市民则还处于法盲状态。这说明绝大多数市民的法律素质已达到中等水平, 法盲的比例正在日趋减少。
一是市民对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认知度有 所提高。37.2%的市民已经意识到法律的首要作用是保护公民权利, 只有13.9%的公民认为法律的作用是规定公民的义务。二是近六成的市民以维权 作为学习法律知识最主要的目的。三是市民对公民权利的认知和与自己利益 相关的具体法律法规的认知情况相对较好。如懂得在购物时索要*; 加班 时索要加班报酬等等。令人欣慰的是有 69.1%的市民对的《劳动合同法》已经有所掌握和了解, 也反映了市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和提高。对一些基本 法制观念市民能做出正确判断。
本次调查显示, 虽然市民的法律素质总体较好, 但是呈现“意识先行, 基础薄弱”的态势。由此可见, 法律基础知识是 市民法律素质中的薄弱环节, 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市民法律素质的提高。
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 加大宣传力度。注意挖掘和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 促进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普法网、局域网络等先进科技手段, 不断提高法制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比如在法制机构网页上开辟复议与应诉专栏, 将复议申请书格式、典型案例、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及 时更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复议提供便利。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 作用,采取法制专题节目、法制类公益广告、直播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将其作为向公众传播法律知识、理念的大众化和常规化的普法方法, 这是最有效、经济的宣传方式, 也是现代社会高度信息化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 是普法模式转变的重要方面。
法律普及程度调研报告
一.调查时间
2020.12.04-2020.12.14
二.调查地点
吾悦广场
三.调查对象
吾悦广场路人(成年人,青少年)
四.调查形式
口头采访与问卷调查
五.调查背景
从1986年开始,我国连续实施了7个五年全民普法规划。从“一五”到“七五”,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得到逐步提高。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体公民中普及宪法、法律知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是今后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向,也是基本遵循。
回首过去,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六.调查目的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只有良法深入人心才能发挥其最大的社会效用,只有普法工作到位,法律才不会被束之高阁。回顾人类杜会向又明进步的步履艰辛,自从摆脱了简单的动物生活,开始用双手去创造性的劳动,用人类特有的灵性去思考以后,我们人类在不断改造客观世界,创造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在不断探索人类的主观世界,逐步形成了一系列维系一-定社会秩序的精神规范,更创造了博大精深,义理精微的法制制度。这些法律制度并非腾空出世,它们来于生活,而且又真实地反映现实,普遍存在于我们周围。
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编纂民法典,制定慈善法、反家庭暴力法,修改完善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实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规范行政权力,确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一批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法律法规陆续出台,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持续提升,全民法治观念切实增强。
法律的进步,法制的完善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它离我们并不是遥不可及。当代社会,法律法规已经较为健全,近年来,国家完善或颁布了一项项法律法规,如: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森林法》、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目前我国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制观念也应该深入人民群众的心中,但是有些公民如农民,老人,小孩,以及一些青年人的法律知识还是比较匮乏的,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有人知法犯法,中国式过马路随处可见,逃税漏税也时有发生,反腐行动中查获的贪官污吏更是不计其数。对此,我们想进行一次关于公民法律知识普及程度的调查,看看公民对于法律知识及法律意识的情况。法律的普及势在必行.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和决定因素。
七.调查步骤
1、确立调查主题为:公民法律普及程度调查
2、大致规划安排好调查实施
3、整理出调查问卷
4、利用休息时间,将问卷打印出来,并随机对吾悦广场行人发放问卷,并及时收回
5.利用QQ、微信等聊天软件,在网络上随机抽选20名网民发放调查问卷,并及时收回
6.整理收回的问卷,汇总、分析数据,提出建议,做出总结
7.整理调查结果,撰写此次的调查报告
八.调查分析
1、回收整理实地发放的书面问卷
2、用QQ、微信接受网上发放的问卷
分析数据如下:
(1)
(2)
(3)问卷题目答题数据的分析:
因1-5题没有正确答案,因个人情况有所不同,故只统计6-15十道题的正确率,如下图所示:
九.调查总结
在本次实践调研中,对于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保持着相对较高的正确率,说明我国民众的法律基本常识的掌握情况大概还是可以的,人们能够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并且能够以较好的态度对待法律,认识法律并且积极学习法律。但是对于一些实质上或者具体性问题,群众的了解度并不是很乐观,一些法律概念过于空而大,并不能真正的深入人心。另一方面,随着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新的法律不断出台,群众需要一定的时间去了解去接受,这就需要社会普法工作的推进,为此我们提出以下两点建议:建立学生志愿者法律援助体系,与各大院校建立技术扶助合作,充分利用大学生自愿,开展一些各个方面的培训。一方面可以利用大学生在校学到的法律知识去援助法律知识匮乏的人群,提高我国公民的法律知识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大学生得到一些实践性的锻炼,改变大学生只会说不会做的局面,可以说这是一个一举两得的办法;加大法律宣传度,让法律知识深入到城乡的各个方面,深入人民群众的心中,从而改变部分人群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让公民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进而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律不是国家机构的事,不是一个人两个人的事情,而是我们大家自己的事情。法律是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在国家不断的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法治社会的过程中,我们民众也要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法律修养,深入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努力地配合法律的实施,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才能不断促进我国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完善立法体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坚持依宪治国,与时俱进修改宪法,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宪法实施和监督全面加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依法纠正一批重大冤假错案件,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和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任务,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要部署。前进道路上,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继续将全民普法贯彻到底。
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建设好法治中国,就必须让法律的发展根植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一起成长,与时代共同进步。当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照进现实,成为最好的普法教材,法律的力量就会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跟随着每一个公民。
学生法律知识普及情况调研报告
作者:应化1701闫云鹏
一、调研背景
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 大学生亟需在学校的正确教育和引导下,不断学习,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
当代大学生是是未来社会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推动“依法治国”方略顺利实施的重要力量。
二、调研目的 1、了解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普及情况。 2、促使当代大学生提高自身法律知识水平。
三、调研方式 通过“问卷星”进行线上调查问卷,问卷内容为15道法律基础知识的选择、判断题,主要为对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与获得方式等。
四、调查结果:被调查去的大学生平时对于法律方面,报以无所谓态度的是少数,但是重视程度明显不足,多数同学都只报以一般关心,并且同时认为总体法律意识也只是一般。重视程度不够,总体意识不强,这就是当代大学生对于法律意识最重要的问题。“你生活中的法律知识是从何而来?”大多数同学的法律知识来源于课本与电视,课本上知识过于局限,过于书面化,没有与实际生活很好的联系。而电视上的,虽然有很强的灵活性,但是专业性不够,甚至有可能还有错误,对接收知识的时间和空间有着很大的限制。当被问到“参加勤工俭学或兼职时,你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吗”时,只有10%的同学选择了一定会,大部分的选则了偶尔会,这就表示了大学生并没有完善的法律意识,也不知道怎样做才是保护自己应该有的权益。总结:分析和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是培养和塑造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学生自身意识的提高 学习法律知识对于大学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无论是对于他们将来的工作亦或是生活都息息相关,学生自身应更加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加强大学生自身道德修养,让道德修养与法律同时进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人生追求。现实中有一些偏激的大学生道德方面的问题已经做出很多骇人听闻的事情,所以大学生要努力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同时,利用课余时间多了解些法律的相关报道,阅读参考法律书籍,增强自身的知识储备。
一、调查背景及路径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十三亿人中就有九亿是农民,可是很久以来,农民在农村中的生存状态研究如何,绝大多数城市人并不清楚。“中国的问题仍然主要是农村问题。中国社会的现代化的最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农村社会的现代化。因此,一个真正关心中国人喜怒哀乐的人就不能不关心中国最基层社会的人的生活。”基于此,我们对家乡周边的六个村进行了一次关于“农村法律普及程度的调查”。我们本着面向农民,服务农民的精神,相继开展普法宣传等活动,以法律调查问卷、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本次调查,从中掌握里许多第一手资料。
当今社会各级政府与社会团体都纷纷开展各式各样的农村法制建设活动,那么究竟有多大的成效呢?本报告主要是了解农村的法律知识普及程度,设计的问题相对比较简单,通过一些简单的法律常识,分析近几年农村法制发展的状况,从而提出合理的建议。
二、调查方法及对象
本次调查以调查问卷为主,座谈调查为辅。
问卷调查,是我们了解基层法律服务现状的另一重要手段。有专家认为,在中国的调查,必须正视被调查者文化素质不高,缺乏社会调查常识的现实,尽是少用书面调查方式。[3]。然而我们认为,这是对基层群众的固有偏见。事实上,我们所接触到的农民大多具有中等以上文化程度,也接触过许多外部信息,对我们并没有表现出敬而远之的态度。
我们对访谈对象的选取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农民群众,包括接受过法律服务和未接受过法律服务两类。这种分类十分必要,一方面前者对基层法律服务有着最直接的感受,他们的看法和意见直接反映了基层法律服务的(来源:文秘114 http://www.91wenmi.com)现状。另一方面后者在农村占绝大多数,更具代表性。这对我们了解农村法律服务的真实面貌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指出的是,未接受法律服务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遇到法律纠纷,是何种原因使他们与法律服务擦肩而过?追寻其中的原因,显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第二部分访谈对象是村干部。主要是了解法律服务所之现状,以及在满足农村法律需求方面所发挥的作用。与对农民的访谈不同的是,这部分访谈大多不是以正式方式进行的,往往是在闲聊甚至是吃饭时获得我们想要的信息。这些信息同样具有相当的可信度。第三部分则是外出务工者,他们现在已经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群体,农民工同样需要接受法律方面的知识,这样才能够在他乡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近年拖欠农民工工资,欺骗农民工等不法行为屡屡发生。为什么这样的时间屡禁不止,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民工不懂法,不知道用法律来维护自己。
三、调查结果
此次调查前三题为自由式问答,无对错之分。后十七道题为基础的法律常识,包括继承法、婚姻法、土地法等于农民息息相关的基本法律。
12.4大学生法律普及程度调研报告 本人采用线上对陌生同学进行问卷调查以及和本班同学进行访谈提问的方式对我校部分学生进行法律普及程度调查。一。概述--经过调查报告的显示,1.近50%的同学对最为基本的法律问题的看法及法律基本常识都是较为完备的,在我进行面对面对我班同学交流时,发现有一位同学的法律知识储备较好,能够恨容易的答出我所提问的问题。2.在进行线上调查问卷时,存在一些同学法律意识、法律知识较为薄弱。在具备法律基本知识的基础上的同学中,却有将近80%的同学在遇到冲突问题时,不使用或者想不起来使用法律来解决问题,这说明很多同学的法律知识只存在于理论层面上,并没有将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冲突问题来用法律解决,不是不解决问题就是用不当的方式解决问题。3.通过在线上调查中的法律知识缺少的同学,我们知道我们的法制教育是存在缺陷的,没有从思想这个根本层面去解决同学们对于法律的看法,导致部分同学的法律储备较差,这些同学,如若不尽快了解、学习基本法律知识,肯定是不利于个人的长远发展的。二产生该现象的原因--同学法律淡薄的原因。1.大多数同学可能只专注于学习自己的专业课和课外活动,对于法律,总觉得自己与他离得很遥远,就产生了一种漠不关心的心里,甚至有些同学,一看到法律条文,就会厌烦,从而产生抵触了解学习法律的行为2.部分大学生及时了解法律,但很少用于实践,这也许是教育的一些弊端,只注重理论的学习,却很少引导学生如何使用法律的武器,怎样使用法律的武器,在哪里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护自己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有些同学,甚至不知道某种事件竟然也是法律能限制的,这就说明,同学们学习法律只注重理论,很少将理论结合实际,只存在于口头的学习与理解。三--解决问题的几点方法。1。学校注重法律知识的理论学习,同时要引导学生怎样使用法律,将实际问题的解决方法与学习的理论相结合;同时,多举办相关的法律学习活动,使同学们通过不同形式来学习法律,增加学习的趣味性。2.同学们通过报刊或者互联网上多去学习法律,看看真实的法律案件,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形态
12.4大学生法律普及程度调研报告 本人采用线上对陌生同学进行问卷调查以及和本班同学进行访谈提问的方式对我校部分学生进行法律普及程度调查。一。概述--经过调查报告的显示,1.近50%的同学对最为基本的法律问题的看法及法律基本常识都是较为完备的,在我进行面对面对我班同学交流时,发现有一位同学的法律知识储备较好,能够恨容易的答出我所提问的问题。2.在进行线上调查问卷时,存在一些同学法律意识、法律知识较为薄弱。在具备法律基本知识的基础上的同学中,却有将近80%的同学在遇到冲突问题时,不使用或者想不起来使用法律来解决问题,这说明很多同学的法律知识只存在于理论层面上,并没有将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冲突问题来用法律解决,不是不解决问题就是用不当的方式解决问题。3.通过在线上调查中的法律知识缺少的同学,我们知道我们的法制教育是存在缺陷的,没有从思想这个根本层面去解决同学们对于法律的看法,导致部分同学的法律储备较差,这些同学,如若不尽快了解、学习基本法律知识,肯定是不利于个人的长远发展的。二产生该现象的原因--同学法律淡薄的原因。1.大多数同学可能只专注于学习自己的专业课和课外活动,对于法律,总觉得自己与他离得很遥远,就产生了一种漠不关心的心里,甚至有些同学,一看到法律条文,就会厌烦,从而产生抵触了解学习法律的行为2.部分大学生及时了解法律,但很少用于实践,这也许是教育的一些弊端,只注重理论的学习,却很少引导学生如何使用法律的武器,怎样使用法律的武器,在哪里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护自己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有些同学,甚至不知道某种事件竟然也是法律能限制的,这就说明,同学们学习法律只注重理论,很少将理论结合实际,只存在于口头的学习与理解。三--解决问题的几点方法。1。学校注重法律知识的理论学习,同时要引导学生怎样使用法律,将实际问题的解决方法与学习的理论相结合;同时,多举办相关的法律学习活动,使同学们通过不同形式来学习法律,增加学习的趣味性。2.同学们通过报刊或者互联网上多去学习法律,看看真实的法律案件,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形态
关于法律常识问卷调查的分析报告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常年保持高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十年的文革,教训深刻,正是由于对权力缺乏有效的制衡,才导致权力的滥用,酿成了文革这场巨大的灾难。而对权力有效制约的方式很多,法律无疑是最有效,也最科学的一种方式。当今社会,民主是一种主流的思想,而民主的真正的实现是离不开法律的保证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开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仅在物质方面,在精神文化、政治文化方面也不断在走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而政治文化方面的探索中,如何进行民主政治建设是很关键的一个问题。民主政治就是法治政治。多年来,我国不断加强法治建设,试图建立法治社会,以法治作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手段和方法。直至今日,我国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出色的成绩。在我国,法制系统已经基本建立,各方面的立法日臻完善,法制已经涉及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上至国家种种大事,下至人民的日常生活,法律都进行了尽可能详细的规定。法治是一种社会治理的手段,同时也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以法律作为社会调整的有效工具,以法律为核心引导社会各方面的生活。但是显然的,我国还未真正的达成法治。还存在很多的不足和漏洞。法治的实现,需要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就是法制,主要是从立法者的角度来讲,需要立法者通过立法对社会生活的种种进行立法,使在实现法治的过程中有法可依。另一方面就是法制的 实施。有了相关的立法就要去实施,否则就会将法律架空而称为一纸空文。我国现在已经建立起基本的法制体系,而法律的实施方面则存在不少的问题,或是执法不严,徇私舞弊,或是对法律的本意的理解不到位而使法律在转化为实践的过程中出现偏差。因而我国并没有真正的实现法治。 法律的实施一方面要靠执法者严格执法,大公无私,同时也要靠民众的配合。从民众的角度讲法治的话,那么民众的法律意识的提高是实现法治的极为关键的因素。因为民主社会的法律是大众的法律,是社会调整的工具和手段。法律调整的更多的是与民众密切相关的问题,只有民众的配合,民众对法律的理解的增加才能帮助法治的实现。 下面是对法律常识的一个调查,用来了解如今社会民众的法律常识的情况。 本次调查共有207人参加,其中男性为106人,占67%,而女性则为101人,占48%。同时调查不同的年级,大三的人数最多,59为人,而其他的年龄段也都有分布。本次调查考虑到处于这个年龄段的人在思想、知识文化、社会了解度等等方面都已趋成熟,思想属于最活跃最进步的阶段,思路开阔,但是与社会的接触较少,对于本次调查来说局限最小,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第10题 你的法律知识是通过什么途径了解到的? [多选题]
选项小计比例
电视媒体116 56.04%
手机社交软件(如微信)147 71.01%
相关书籍138 66.67%
身边人从事相关工作82 39.61%
学校课程或讲座35 16.91%
其他0 0%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207
本题主要是调查大家的法律知识的一些来源。从调查可以看到,手机社交软件是占比例最多的,一来是由于本次调查对象是学生,因而学校的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二来本次调查对象所从事的行业中以脑力行业为主,调查对象的知识文化水平较高,接受学校教育的时间较长,学校对其知识构成的影响较大。学校教育的特点是强制性,通过一些手段来约束学生进行学习,故可对学生产生较大的影响。应该来说,通过学校教育而获得的法律知识与其他的途径的相比,要有系统性,权威性,可信度高,而且理论性强,研究较其他途径深入,是一种很不错的法律普及的方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再者就是媒体的宣传的作用,应该说也是占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当今社会的生活节奏极快,对于工作的人群来说,获取信息的途径已经不再是长时间的读书学习,而是更多的依赖于媒体的宣传。媒体对于引导人们的思想和观点的作用愈加突出,可以说,媒体即是现今社会人们思想的领路人。人们日常获取信息的途径即是通过媒体而来的。因此,媒体的宣传对于人们获得一些法律知识也是极为重要的,同学校一样,在法制宣传的层面上,媒体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 与这两者相比,家庭的影响就要小的多,因为除却专业从事法律行业的,其他的对法律的了解也仅仅是处于一种常识的状态,影响小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第7题 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权不包括哪些 [单选题]
选项小计比例
停止侵害20 9.66%
恢复名誉20 9.66%
赔偿损失106 51.21%
恢复原状61 29.47%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207
作为大学生应该对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力有所了解有106人选则了赔偿损失,61人选择恢复原状还有一小部分人选则停止侵害恢复名誉。人身权是指与人身权人身相联系或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亦称人身非财产权。人身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其价值,一般不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主要需以非财产的方式予以救济。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