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富差距,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在不断扩大,同时在社会生活领域中产生的消极影响日益扩大,不仅影响了经济的继续发展,而且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团结,因此,贫富差距问题已成为国家和社会各界不得不关注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
分配从来是实践问题,重在历史探索和现实考察,而不首先是理论问题。"一个时代的迫切问题,有着和任何在内容上有根据的因而也是合理的问题共同的命运:主要的困难不是答案,而是问题。因此,真正的批判要分析的不是答案,而是问题……每个问题只要已成为现实的问题,就能得到答案。"
当今贫富问题的产生,更多的是诸多现实的原因造成的。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初级阶段,无论是政治,经济教育等领域的建制都不是太完善,这就为问题的产生提供了一个适宜的条件和广阔的空间。
我国的分配制度是由我国现实的经济条件决定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前提;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是物质基础;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劳动的性质和特点是直接原因.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不平衡多层次的状况适应;所有制决定,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分配制度即劳动产品在社会主体中如何分割、配给制度的总称。有按劳分配、按资分配、按需分配以及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值得我们注的是,我们一方面不能在理论上强调控制贫富差距和反对两极分化,另一方面注入社会生活的大多数改革措施,实际上却是在起着扩大、强化收入分配差别的作用。
而要从根本上思考贫富差距问题的解决方案,首先必须从严控制人口,这是从根本上解决中国贫富差距问题和提高人均收入水平的基础。
党的十六大报告在原来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础上提出了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这就承认了非劳动收入的合法性,极大地调动了社会不同阶层经营非劳动力生产要素的积极性,提高了非劳动收入在个人收入中所占的比重。
我觉得马克思主义认为,个人分配制度,是由你对国家贡献大小来决定的,俗语说,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按劳分配。
无论是哪个时期,都存在不平等的剥削,这就客观上造成了,贫富的产生和恶性“发展”。应该说,这也就成为了当今贫富差距的历史根源。
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还不可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公有制还有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实现形式,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以,我们实行的按劳分配原则,同马克思的设想有很多不同。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就形成的一些经济主体对公有资源的不同垄断程度和来自于国家投资的不同受惠程度,使各经济主体进入市场竞争时所拥有的初始资源条件不平等,因而产生了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阻碍了行业之间的公平竞争。
要促进我国各地区的均衡发展,就要以经济发展带动西部居民收入的增长,明确中部发展的战略定位,实现中部社会经济的振兴,从而实现共同发展共同进步,逐渐缩小贫富差距。
只有发展教育,给低收入者提供获得高收入者所需要的相应受教育的机会,才能从根本上摆脱贫困,消除贫困,促进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主要手段。
初次分配要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但是,再分配必须注重公平,要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
要想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就必须逐步消除贫富差距悬殊。在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通过公平的教育制度、平等的就业制度、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等,为全体国民提供更为公平的发展机会和合理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有效途径。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主体,但不是社会唯一的分配原则。它只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基本分配原则,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也还存在着其他分配方式。
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消费品的原则,还不可能在全社会的公有制经济范围内按统一标准实现。现阶段的公有制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存在着各自的经济利益。
按劳分配收入形式有: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职工的工资、奖金和津贴,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农民在完成承包合同上规定的上缴任务后获得的收入等。
因此,按劳分配还不可能在全社会的公有制经济范围内按统一标准实现。只能先根据各个企业提供给社会的有效的联合劳动量,在各企业之间进行分配。
然后再由各个企业根据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的原则对劳动者进行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个人收入不仅取决于自己的劳动贡献,而且还取决于所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