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制度即劳动产品在社会主体中如何分割、配给制度的总称
概括得非常准确
完善个税制度,缩小收入差距,总体上,我国的税收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的作用较为明显,而其调节个体收入差距的功能则未得到有效发挥,这可以集中地反映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上。由于个人所得税直接对个人的财产收入征税,而所有的社会财富分配最终都体现为个人收入的分配,因而个税制度对于调节收入差距、缩小贫富差距具有直接而显著的效果。
这位同学说的没有错
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可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收入分配领域必然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推动消费税改革,抑制不合理消费支出,消费税是对消费者的消费支出征收的,而应税消费品的购买者一般都具有较高的消费需求和消费水平,即相当的收入水平。因此,消费税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调节社会分配的不公,并且部分弥补个人所得税对灰色、黑色等不法收入失灵的不足。
作为大宗财产的房屋一般是个人财产的“大头”,对房产的占有情况往往也体现着社会财富的分配情况,因此,对房产征税乃是调节收入差距的重要手段。同时,通过对个人住房尤其是高档住房、多套住房,对其持有环节开征物业税,可以加大投机购房的“炒房客”持有房屋的成本,从而抑制投机性购房,抑制房地产价格的非理性过快上涨,使一般民众能够买得起住房。
研究征收遗产税,避免财富过度集中,遗产税是调节贫富差距的又一利器,它的合理征收,可以有效实现“劫富济贫”的目的,防止财富通过代际积累不断集中。据悉,全世界目前大约有2/3的国家和地区征收遗产税,其主要征收对象只是少数高收入者。
原来如此,遗产税还有这样的作用,学到了不少
继续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我国贫富差距问题的一个重要体现,在于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较大,要调节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就需要在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多做文章。应继续推动新农村建设,在财政支出安排上应把“三农”投入作为重中之重,特别应对农村人口占比多的地区加大财政投入。
具体点说就是: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实行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我国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贫困人口的数量及其占总人口的比例,是社会财富分配公平与否的一个直接体现。长期以来,贫困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
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实质上反映出劳动、管理、资本、技术、土地等各种生产要素,都按贡献参与了收益分配。其中按劳分配为主体反映了劳动要素是各种生产要素中最受重视的部分。
根据联合国的报告,2009年我国尚有2.1亿、约15.9%的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之下。为了促进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和谐,未来我国仍需进一步加强扶贫工作、加大扶贫投入。为此,需继续加大对农村居民的保障力度,提高种粮补贴、农业生产资料和农用机器补贴和家电购买等方面的补贴水平,扩大实施补贴项目的范围;继续扩大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
要缓解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就需要我们着力解决广大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需要,并随国家财政能力的增强而逐步提高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保障水平。就当前而言,在财政支出安排上要重点解决好医疗、住房和教育等基本民生问题,防止“因病返贫”、“因住返贫”“因学返贫”问题。
这个看法很有道理,是老百姓的角度,很切实际
实行这种经济制度的原因: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低且发展不平衡.与这一基本国情相适应,我们国家必然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实行这种分配制度的原因:在我国现阶段,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腰酸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按劳分配
。相应地,还需要从严控制行政机关成本,减少和规范会议经费、人员招待费、出国考察费等方面的开支,加强对行政办公费的审计监督,防止一般性行政开支膨胀和浪费,进而把更多的财政资金用在民生保障和促进内需方面。
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社会保障支出,当前我国财政支出在社会保障上事业上的投入亦显不足,这制约了社会保障制度对于调节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方面作用的发挥。
按劳分配是指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应尽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劳动,社会以劳动作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尺度,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等量劳动获取等量报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
在2009年,社会保障支出在我国中央财政支出结构中的比重仅为7.5%,而美国超过三成,德国则超过五成,相形之下,我国社会保障支出的不足就暴露无疑。为了有效缓解贫富差距、保障国民基本生活,我国应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社会优抚制度在弥补市场分配存在的不足、维护社会收入分配的相对公平方面的重要作用,尤其是要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险事业的投入。
基本内容: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前提条件:生产资料公有制 ;物质条件:生产力水平 ;直接原因:旧的社会分工和劳动差别的存在.
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我国当前的分税制结构中,中央政府集中了主要的财力,而地方财政尤其是县乡财政则显得捉襟见肘。中央政府、省级政府财力的充沛对于在调剂余缺、实现调控本来是一件益事,但由于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足、转移支付秩序不够规范,反而形成了财力上“层层向上集中、层层对下截留”的效果,以至于“省市有钱修广场、县乡无钱建小学”的现象屡见不鲜,这就使得财政在调节贫富差距、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大打折扣。鉴于此,我们应逐步提高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在财力分配中的比重,并加大中央对地方、上级对下级的转移支付力度,以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
因此,只能采取对全体劳动者来讲都比较公平的方式,即按劳动者为社会提供劳动量的多少来分配个人消费品,并以此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