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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就业创业规模,创造平等就业环境,提升劳动者获取收入能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生产要素价格的机制。
最后我们还应当不断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已迈入老龄化社会,因此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迫在眉睫。法国政府的最低生活救济和保障政策一直没有动摇,他们把维持人口基本再生产的保障作为政府首要任务。这是我们应当学习的,尽管我国人口众多,但维持我国人民基本的生产生活保障使我们不能放弃的。
收入分配问题极其复杂,也是老百姓目前最为关注的问题。在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我们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一方面,总体人均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另一方面,又出现了“端起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现象。因此,进行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攻坚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所代表的含义主要是指按个体劳动者劳动成果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这两种分配方式并存。其中,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原则是生产要素所有者凭借对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参与收益分配。允许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直接原因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既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生产要素所有权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的确认,体现了国家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对劳动、知识、人才、创造的尊重,更有利于让一切生产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人民。
促进中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到2015年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研究发布部分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和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到2015年,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逐步解决一些行业企业职工工资过低的问题。落实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研究出台劳务派遣规定等配套规章,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依法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同工同酬权利。
当然.在看到法国收入分配制度有利一面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注意到高福利所带来的弊端,2010年发生的法国大罢工就是高福利消极影响的体现,这也使我们认识到,我国必须建立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保体系,不能像一些发达国家一样过早形成社会“富贵病”,通过国家法律的支持,分清国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界限,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改革需要有前瞻性,该改革的时候就要改革,决不能拖延。
国家还将进一步完善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收入分配改革从2004年开始启动调研,2009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传出调整收入分配的信号,2010年全国人大会议上,*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论述“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这是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改革收入分配制度。
我们还应当不断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已迈入老龄化社会,因此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迫在眉睫。法国政府的最低生活救济和保障政策一直没有动摇,他们把维持人口基本再生产的保障作为政府首要任务。这是我们应当学习的,尽管我国人口众多,但维持我国人民基本的生产生活保障使我们不能放弃的。当然.在看到法国收入分配制度有利一面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注意到高福利所带来的弊端,2010年发生的法国大罢工就是高福利消极影响的体现,这也使我们认识到,我国必须建立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保体系,不能像一些发达国家一样过早形成社会“富贵病”,通过国家法律的支持,分清国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界限,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改革需要有前瞻性,该改革的时候就要改革,决不能拖延。
一、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推进,破除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基础上,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不断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经过三十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基本确立,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框架初步形成,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极大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平均每十年翻一番,家庭财产稳定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实践证明,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是与基本国情、发展阶段总体相适应的。
二、准确把握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1.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基本国情,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发展中调整收入分配结构,着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体制环境,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节并重,继续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为重点,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继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
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就业创业规模,创造平等就业环境,提升劳动者获取收入能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生产要素价格的机制。
中国政府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通过改革工资制度,发挥市场机制对工资收入的调节作用,使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随着经济发展和企业效益的增长相应提高。
四、加快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
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税收调节力度,改革个人所得税,完善财产税,推进结构性减税,减轻中低收入者和小型微型企业税费负担,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不断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实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制度。
要建立健全并实施对高收入国企工资的总额和水平双重调控机制,加大对垄断行业占有国有资源的相关税收征收,提高国有企业税后利润上缴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企业最低工资
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规范工资分配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中国政府依法制订和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规范工资支付办法,定期向社会发布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鼓励企业试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引导企业采用灵活多样的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维护企业的工资分配自主权和劳动者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目前,全国基本建立了最低工资制度,有1万多户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试点,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了工资指导线,88个城市发布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五、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平等交换和自由流动,促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