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权益与法律保障话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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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邓高燕发布于:2019-11-13 20:43:09

一.每位同学根据自己所在组别领取自己小组题目,进行回帖,回帖字数不少于100字,

二.每位同学对小组内其他同学的回帖进行讨论,至少讨论1次,讨论回帖字数不少于50字

三.小组长进行总结回帖,所有回帖必须在今天9、10、11节课间。

 

1、第0组题目:

 

案例:张同学应聘了一家在山东的广告公司,由于是第一次应聘,应聘成功后便与该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可签完后不久,他又看上了上海的一家外贸公司,于是他返回刚签订就业协议的山东公司想与他们解除就业协议,但这家山东的广告公司告诉他:一旦协议签订就不能反馈,否则视为违约处理。

 

请问山东的广告公司所述是否有法律依据?如果有,是哪一款规定?张同学如果去上海的外贸公司,他该怎么办?

 

 

2.第1小组题目

案例:王同学目前是大四下学期,没有课程安排,只有一项毕业实习,通过自己的努力,他找到了上海的一家食品公司,实习一个月后,公司相关领导比较认可该生的工作技能,想留住他,于是提出要与王同学签订劳动合同,可是王同学目前还没有毕业。

问题:王同学可以与这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么?为何?

 

 

3、第2组题目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4.第3组题目

刘同学通过老乡的介绍前往一家计算机公司去应聘,应聘成功后该公司人员告诉他要把他送往一个计算机培训中心去学习一个月,所需培训费5000元,这个费用需要刘同学自己支付,且刘同学培训学习期间公司不支付任何报酬给他个人。

 

问题:该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举证说明

 

5.第4组题目

张同学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在招聘会上与一家用人单位达成就业协议,随即公司让她提供了就业协议书,公司签好后返回给她,在协议书上她看到约定的工作时限是一年,试用期是六个月,试用期间公司按照50%的薪酬支付给张同学。

问题:请问这个试用期规定是否合理?试用期薪酬是否合理?举证说明

6.第5组题目

 

请根据你自己生源的情况,简述毕业后你的档案和户口的去向,分为升学、就业两种类型来阐述,如我是安徽生源,毕业了,我考取了上海海洋大学的研究生,我的档案和户口去哪里?我在上海找到了工作,我的档案和户口去哪里?

 

7.第6组题目

简述如何查询用人单位的资质与信用?

8.第7组题目

 简述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9.第8组题目

 

小李毕业后即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年,不久前他去查询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发现公司还未给他缴纳,他询问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公司回复:领导一直不在公司,未能与他签订劳动合同,所有未交金。等劳动合同签订后再交金。

问题:该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哪条法律法规?如果你是小李,你该怎么做?

 

10.第9组题目

张同学在公司实习期间,参加公司组织的趣味运动会,因为运动会场地湿滑,不幸把腿摔骨折,请问公司有何责任?举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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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杨一龙发布于:2019-11-21 18:04:53
第二组:人事关系不同。签订就业协议并不代表正式缺劳动人事关系,而是一种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而签订了劳动合同就是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 效期不同。毕业生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而劳动合同是在签订后的合同期内都是有效的。 就业协议书是法律依据 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劳动合同是内容、时效 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中载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等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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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王大中 2019-11-21 18:08:42

如你所讲 我觉得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最重要的区别就是人事关系不同。这也是区分这两者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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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李茂发布于:2019-11-21 18:05:41
第0组: 山东的广告公司有法律依据。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按照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可分为预期违约和届期违约。违约行为发生于合同履行期届至之前的,为预期违约。预期违约又作先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即构成预期违约。依照本条规定,可以在履行期之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张同学预期违约了。 怎么办:首先,要离职,如果在试用期的,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如果已经过了试用期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便可以办理离职手续; 其次,关于违约金。如果说你与公司签订专项培训协议而约定了服务期,在服务期内离职的,要按照比例返还违约金; 如果没有签订专项培训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协议,一般离职是不存在违约金的。建议先与公司协商,如果协商没有结果,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之后再与上海公司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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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晋诗羽 2019-11-21 18:44:59

你写的首先要离职,可是他应该本来就还没有上班,只是刚刚签订了合同而已,而且我们查到的资料都是:和公司调解协商,出具解约函什么的,协商无果的话要解除就按协议规定负违约责任,一般应该是违约金这种。而你的却说一般是不存在违约金的,所以我认为你说的离职不是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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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陆晓嫣发布于:2019-11-21 18:05:44

1.毕业生本人填写“就业协议书”。
2.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情况下,上级主管单位栏应填写人事局或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以便派遣和迁移户口档案;如若招聘单位是部队、中央单位、省管企事业单位只需加盖单位公章即可。毕业生于非公有制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暂时无法办理户口、档案转移手续,可凭借与单位签署的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到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人事*关系,签订就业协议书。
3.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本人将“就业协议书”交至学校院系,由学校院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纳入就业计划派遣。
4.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本人将“就业协议书”交至学校学生处就业指导科,由就业指导科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毕业生、用人单位各留一份,学校留两份(其中一份交至学校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注意事项
1.“就业协议书”每人只能有一份,翻版及复印均无效;所以应妥善保管,若遇破损、丢失等情况,需有院(系)书面证明,到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申请补发;
2.为更好地维护毕业生的就业权益,避免发生劳动争议,“就业协议书”的备注栏应在双方商定的情况下对劳动期限、违约金、试用期待遇及转正后的薪资待遇进行注明;

3.现如今校方已由签约方变为鉴证方,即“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签约后即可生效。

4.“就业协议书”中档案转寄地址、单位、邮编应填写清楚、翔实,以免档案误投,损害毕业生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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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陆晓嫣 2019-11-21 18:06:48

第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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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颜家乐 2019-11-21 18:36:26

只能使用一份“就业协议”。 复印和复印都是无效的。 因此,他们应该妥善保管。 如果发生损失等,需要学校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向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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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徐晗晓 2019-11-21 18:53:50

对而且要检查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用人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单位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及性质要写清楚;档案转寄地址一栏,一定要将人事档案保管单位的全称和地址填写清楚,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可填写单位地址,无人事保管权的单位应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的地址(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主要指挂靠到人才交流中心或人才市场的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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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周雅宁发布于:2019-11-21 18:06:10
第2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但两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表现在: 1、《协议书》是毕业生在校时,由学校参与见证的,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劳动合同是上岗毕业生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3、一般来说《协议书》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协议书》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4、《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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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傅雨娆 2019-11-21 18:09:54

赞同你的说法。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属于一般民事合同,受《合同法》的规制。即协议当事人可以约定协议生效,变更,终止或解除的条件和期限,可以约定违约金(所以实践中有很多企业要求毕业生支付违约金的事例)。但是劳动合同属于特殊民事关系,受《劳动合同法》和相关劳动法律规制。权利义务主要涉及工作场所,工作内容,工资,休假,社保等内容。且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是法定的,当事人之间不能约定终止条件。劳动合同解除的时候,多数情况企业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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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张亮发布于:2019-11-21 18:07:22
第八组题目 违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20条,这些条款都很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要办理公积金的缴存登记、需要设立公积金的账户、每月汇缴公积金等事项,都强调的是“应当办理”(在法律上的“应当”也就是“必须、强制”的意思);因此,住房公积金也是强制缴纳的。小李应该通过法律渠道去解决问题,起诉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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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张亮 2019-11-21 18:10:43

另外 公司作为一个盈利性企业,为盈利而做事并没有什么错误,但是以牺牲员工利益的方式来获取更多的不正当的利益是不可取的,小李应该利用起法律的*,担负起自身所在群体的社会责任感,与公司进行抗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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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邵婧妤 2019-11-21 19:23:55

单位缴存公积金:单位录取员工的,因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本市公积金管理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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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赵新玥发布于:2019-11-21 18:07:30
毕业生因就业协议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能提请劳动争议仲裁。若因劳动合同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如当事人就劳动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就业协议书是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所在高校三方签定的就业协议书,是在毕业生派遣之前签订的;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定的关于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受劳动法的约束与保护,并且是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签定的。不论有何区别,但在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一经签定,都具备法律效力,不论是毕业生还是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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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傅雨娆发布于:2019-11-21 18:07:47
第二组(1)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  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人事部门颁布的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规章。就业协议使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政策。 (2)适用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符合过阿甲的法律,政策法规,无欺诈、胁迫等手段,经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即生效。就业协议目前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外,尚需学校和鉴证机关(人事部门)参与。 3)签订时间不同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找工作过程中,落实用人单位后签订的,就业协议的签订在学生离校前。 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订立的。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工资待遇,住房等方面有事先约定,可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注明,附后补充,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是对此内容应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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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施雨乐 2019-11-21 18:16:07

法律效力时段不同: 就业协议书的效力从签订之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终止;劳动合同为合同约定期限内有效。当然,签订劳动合同时,原就业协议中约定的岗位、工资待遇等,应作为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若相同事项,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不一致的,以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且违约金范围不同: 就业协议书在不违反民法的情况下可自由约定是否有违约金;劳动合同的违约金仅适用于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竞业限制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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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巫英涛 2019-11-21 18:28:17

除此之外 他们的内容也有所差别,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比较详细,而就业协议的条款就比较简单,就业协议主要就是毕业生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的情况,愿意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如实向毕业生介绍本单位情况,同意录用该毕业生等,还有一些简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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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叶宇琦发布于:2019-11-21 18:08:45
第0组 该公司的表述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张同学的行为违法了就业协议的规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张同学如果想要去上海的经贸公司,可以在对山东广告公司进行赔偿后申请解除合约,并与上海经贸公司订立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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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李心兰发布于:2019-11-21 18:09:09

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XX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XX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依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有关通知,各省级高校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可以结合本地情况对就业协议书内容和形式进行修订和完善。目前,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北京市教委修订后统一印发,用于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通称“三方协议”。

依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有关通知,各省级高校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可以结合本地情况对就业协议书内容和形式进行修订和完善。目前,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北京市教委修订后统一印发,用于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通称“三方协议”。

就业协议书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毕业生情况及意见,包含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和应聘意见,由毕业生本人填写;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包含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毕业生档案转寄单位名称、地址,毕业生户口迁移地址和用人单位意见等内容,由用人单位填写;学校意见,包含学校联系人、院(系、所)意见、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等内容,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填写。

就业协议书最重要的作用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即毕业生按照就业协议书的内容,毕业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在毕业生毕业后,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安排毕业生就业;学校按照就业协议书内容,审核并列入建议就业方案,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根据就业协议书内容,办理就业手续和户口、档案迁移手续。

对于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及责任承担尚无立法上的明确规定,但就业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民法的相关理论,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是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就业协议书是高校毕业生在就业阶段通过与用人单位的平等协商自愿签订的确定单位愿意接收、学生愿意去此单位工作、学校经审核同意派遣的协议,就业协议书一经签订,对三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就业协议书具有民事法律上的合同效力,需要当事人严格遵守。

劳动合同

所谓劳动合同,就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施行劳动合同制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

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一般应载明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和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合同终止、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此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目前签订的是聘用合同。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广义)的区别:

主体不同:

就业协议书是三方主体,涉及培养院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只涉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

内容不同:

就业协议仅仅是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确立劳动关系之前,在规定期限内就确定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一般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更进一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具体劳动纪律、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方面,内容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签订时间不同:

就业协议书的签订一般先于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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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李心兰 2019-11-21 18:15:38

第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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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李东晓 2019-11-21 18:29:06

赞同。另外就业协议相较于劳动合同适用主体更为狭窄。就业协议适用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劳动合同适用于各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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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施雨乐发布于:2019-11-21 18:10:22
1、涉及主体不同: 就业协议书涉及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劳动合同仅涉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2、签约内容不同: 就业协议书主要涉及毕业生就业和单位接收毕业生的意向,涉及派遣、人事档案、户口等政策性事宜;劳动合同主要涉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岗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两者之间也有交叉。一些谈好的福利待遇也要在就业协议书中写明,作为以后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条款的依据。 3、签约时间不同: 就业协议书一般是毕业生在校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劳动合同一般是劳动者去企业时签订。 4、法律适用、争议处理方式不同: 就业协议书属于普通民事协议(合同),受《民法通则》、《合同法》等调整;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调整。 5、法律效力时段不同: 就业协议书的效力从签订之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终止;劳动合同为合同约定期限内有效。当然,签订劳动合同时,原就业协议中约定的岗位、工资待遇等,应作为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若相同事项,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不一致的,以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6、违约金范围不同: 就业协议书在不违反民法的情况下可自由约定是否有违约金;劳动合同的违约金仅适用于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竞业限制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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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施雨乐 2019-11-21 18:18:12

第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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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谢晨曦发布于:2019-11-21 18:12:48

第1组:虽然王同学大四目前还没有毕业,但是王同学可以与这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理由如下 :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毕业的大学生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能否签订劳动合同,是看劳动者是否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劳动法》第十五条只规定了: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没有规定未毕业的大学生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只要大学生达到《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符合劳动关系主体资格,具备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就可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综上,王同学可以与这家公司前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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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方小龙 2019-11-21 18:40:09

确实!还未毕业的学生出来实习只要不在《劳动法》第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之列,都能与企业签《劳动合同》。况且, 大学生实习期间,只是未拿到毕业证而已,是文凭问题,法律对就业并没有文凭限制,而且实习期已经不用再上课了,可以自由安排时间,签劳动合同对王同学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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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钱子怡 2019-11-21 19:45:11

我认为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就业协议。因为王同学未毕业属于在校学生,因此他首先就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劳动者“主体资格。如果王同学不是在校大学生,而是一个达到了16岁但是没有在校学习的社会者身份,类似于很多偏远地区年轻人辍学出来打工的例子,那么签订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也是很常见的,这种情况下也准确体现了就业没有文凭限制。但因为不符合劳动者主体身份,所以还是签订就业协议,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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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贾慧祥发布于:2019-11-21 18:13:21
第四组:这个试用期规定不合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张同学的协议书上工作时限是一年,试用期6个月超过了法律规定的2个月。 这个试用期薪酬也不合理。《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劳动者工资水平作出了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该公司以50%的薪酬支付低于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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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沈张依 2019-11-21 18:28:09

我同意你的观点!企业虽然可以自主确定员工试用期内的待遇标准,但也只能在不违背劳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主确定。企业一定要把握住本法条中三个不低于的标准,即首先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的80%。还有一点值得用人单位注意的是试用期员工享有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些权利,包括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等,企业切不能因员工处在试用期而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或提供其他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否则在出现意外时,双方出现争议,最后受损的还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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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张易涵 2019-11-21 18:41:35

赞同你的观点,而且正确的劳动合同应该要包含以下内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有争议或违法法律的合同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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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蔡婧宜 2019-11-21 18:53:33

我赞同你的观点。确实不合法。因为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材料的试用期为六个月超过两个月,且工资为50%工资薪酬不满80%,因此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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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郭可辰 2019-11-21 19:01:17

我觉得这个观点是正确的。题目中的张同学的就业协议书上工作时长为一年,但试用期6个月却超过了法律上规定的2个月。明显是违背了法律的规定,这也再次证明了协议的不合理性以及违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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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周逸飞 2019-11-21 19:35:34

我同意这个观点。劳动者的试用期和试用期薪酬的制定应本着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来满足双方共同利益和要求。这家公司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没有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不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向上性,对于公司向前发展是不利的。劳动者的价值不应该被公司为了眼前的利益而降低,一定的劳动要换取等价的价值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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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沈张依发布于:2019-11-21 18:13:43

第4组回答:

首先,这个试用期规定不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其次,试用期薪酬不合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对试用期的工资规定如下: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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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贾慧祥 2019-11-21 18:19:03

我赞同,这个试用期规定不合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张同学的协议书上工作时限是一年,试用期6个月超过了法律规定的2个月。 这个试用期薪酬也不合理。《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劳动者工资水平作出了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该公司以50%的薪酬支付低于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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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史茂廷 2019-11-21 18:32:22

附议,该公司与张同学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本身就是违反劳动法的。在试用期时长与试用期薪资两方面均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所要求的“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及”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即使是抛开法律层面不谈,所签订的试用期时长占比竟达到整个劳动合同时长的二分之一,完全不符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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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刘源 2019-11-21 18:38:35

小组讨论:我赞同,试用期规定和试用期薪酬都不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但张同学的试用期已经超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时限2个月,试用期规定明显不合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但张同学试用期间薪酬仅为约定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已经低于劳动合同法的百分之八十,试用期薪酬明显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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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赵丰青发布于:2019-11-21 18:13:58
第七组 流程: 1:毕业生持学校统一印制的就业推荐表或复印件参加各地供需洽谈会(人才市场),进行双向选择,或向各用人单位寄发书面材料,应视为要约邀请,用人单位收到毕业生材料,对毕业生进行考察后,表示同意接收并将回执寄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毕业生来人,应为要约。 2: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回执或通过其他方式得到用人单位答复后,从中作出选择并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领取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即为承诺。 注意事项: 第一,签协议前,毕业生一定要全方位地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情况。例如企业的发展趋势、企业招聘的岗位性质等。 第二,毕业生在签约时要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到院系领取就业协议书,先由毕业生、院系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再交给学校,学校签字后纳入就业计划,协议书生效。 第三,签署协议书时,一定要认真、真实地填写协议书内容。 第四,毕业生在签约时也要考虑对自身权益的保护。 第五,毕业生在签约中,一定要注意条款的合理性。 第六,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都不得单方面拖延签约周期。 第七,签订就业协议书后,一定要签署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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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曾筠贵 2019-11-21 18:27:58

就业协议书”每人只能有一份,翻版及复印均无效;所以应妥善保管,若遇破损、丢失等情况,需有院(系)书面证明,到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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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韦承宏 2019-11-21 19:00:12

说明一点:按程序最后到学校签章,由学校作最后把关,更有利于维护毕业生合法利益。有些毕业生图方便,要求学校先签章,再交用人单位,容易写上有损毕业生权益的条款,产生不利后果。学校把关,意义还在于确认签约手续是否完备,否则由于手续不齐等原因,导致报方案时通不过,或派走后到用人单位无法报到,会加大毕业生心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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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李琬茹发布于:2019-11-21 18:14:11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和劳动合同是不同的,只有在毕业生正式入职后,才会签订劳动合同它们的区别为: 1、人事关系不同。签订就业协议并不代表正式缺劳动人事关系,而是一种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而签订了劳动合同就是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 2、效期不同。毕业生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而劳动合同是在签订后的合同期内都是有效的。 3、制表方式不同。毕业生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而劳动合同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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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李琬茹 2019-11-21 18:15:39

第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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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娄诗蕊发布于:2019-11-21 18:14:17
使用网站查询 1.企查查: 企查查是苏州朗动网络科技公司旗下的一款企业信息查询工具,立足于企业征信的相关信息整合,经过深度学习、特征抽取和使用图构建技术,为用户提供全面、可靠、透明的数据信息。 2.天眼查: 天眼查是一款 "都能用的商业调查工具",实现了企业信息、企业发展、司法风险、经营风险、经营状况、知识产权等40种数据维度查询(企业工商信息、法律诉讼、法院公告、商标专利、向外投资、分支机构、变更信息、债券、网站备案、著作权、招投标、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年报、招聘及新闻动态等),深度商业"关系梳理",专业信用报告呈现等功能。适合金融、投资、律师、咨询、记者、商务等人士。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我国官方查询企业信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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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陈彤 2019-11-21 18:37:01

基本上企业所有的公开信息都有政府网站可以查到,但是那么多信息,一个一个去查会很麻烦,像你说的企查查、天眼查等等里,其中企查查的企业信息比较牛。天眼查除了企业信息之外,知识产权、网络备案、诉讼记录、经营现状什么的都能查到,蛮不错。这些查询起来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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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谈家慧发布于:2019-11-21 18:14:25
第五组:我是上海本地生源,毕业之后我将选择出国深造,我在档案和户口都会留在上海。 深造完之后我会回到国内上海寻找工作,工作期间,所以档案和户口依旧留在上海。如果前往外地进行工作,我的档案则会选择存放在该公司单位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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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孙一凡发布于:2019-11-21 18:14:46

第零组:

山东广告公司所述是有法律依据的。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了预期违约,即小张在同山东公司签约后在合同履行期届至之前解除协议已造成预期违约,公司即可根据合同法该条在履行期之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张同学一定要去上海的外贸公司,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合同的,为明示毁约。小张向山东广告公司提出解除协议属于明示毁约,正确处理方法应为联系协议公司进行违约责任的履行,在与该公司达成共识并完成违约责任后与上海公司签订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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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许依彤发布于:2019-11-21 18:16:33
第二组 1962302 许依彤:⒈适用的人员不同 劳动合同可以适用于各类人员。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有劳动能力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经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一经录用都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只适用于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⒉签订时间不同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 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找工作过程中,落实用人单位后签订的,就业协议的签订在学生离校前。 劳动合同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订立的。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工资待遇,住房等方面有事先约定,可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注明,附后补充,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是对此内容应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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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巫英涛发布于:2019-11-21 18:18:01
第二组,1960222 巫英涛 1.签订时间不同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找工作过程中,落实用人单位后签订的,就业协议的签订在学生离校前。 2.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  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人事部门颁布的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规章。就业协议使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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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李东晓发布于:2019-11-21 18:18:21

一: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就业协议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递学生档案。如果毕业生未签定就业协议书,学校将把其关系和档案转递回原籍。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符合过阿甲的法律,政策法规,无欺诈、胁迫等手段,经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即生效。
      可以看出相较于劳动合同的双方,就业协议还需要学校和鉴证机关(人事部门)参与。

三:就业协议相较于劳动合同适用主题更为狭窄。就业协议适用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劳动合同适用于各类人员。

参考:百度百科,《毕业生须知: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by陕西校招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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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李东晓 2019-11-21 18:21:00

第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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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晋诗羽发布于:2019-11-21 18:18:26
第0组 山东的广告公司表述有法律依据,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如要张同学执意要去上海的广告公司,首先得与山东的广告公司进行协商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般为违约金等,然后再与上海的经贸公司签订就业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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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李茂 2019-11-21 20:07:38

本小组讨论后无比赞同,该同学就应该在做决定之前考虑清楚,现在想违约就得和山东的公司协商清楚,再去上海的公司签约,否则就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想必上海的公司也不会想要一个半路就逃到自己这里的人。所以该同学应该和山东的公司协商清楚,若有违约金则赔偿。就是根据中国的合同法和劳动法的话,如果是在试用期内想离职的话,需要提前三天跟他们说,如果是过了试用期的话,需要提前30天跟他们说,如果他们不同意的话,你可以直接就是沟通,跟他们,然后保留一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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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袁昕怡发布于:2019-11-21 18:18:26

第六组:若想要查询用人单位的资质与信用,什么是用人单位的资质?企业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是必须具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这些都是可以在工商执政部门查询。若想要快速的在网上查询首先第一步做的就是打开百度,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可以查询,找到想要搜索的栏目,然后输入公司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者注册号进行查询,接下来根据。不过还有很多公司没有披露,其中若是上市公司,直接查询该公司的年报,对比核查,所应有的法人代表,公司信息会全部罗列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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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凌诗琦 2019-11-21 18:41:21

了解,在查询用人单位的资质与信用前是该清楚地认识到什么是用人单位的资质后再进行查询搜索和判断,当然虽说百度上就有我们所想要信息,但光靠网上的信息还是难以全面化的了解该公司的资质和信用的。不过与此同时也方便我们对比多家公司。看到你的回帖,我收获颇丰,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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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葛慧敏发布于:2019-11-21 18:20:04
第一组:在当事人还保留学生身份之前,公司与之建立的都不是劳动关系,只是劳务关系,符合雇佣关系特征的,可以认定为雇佣关系。还没拿到毕业证的仍然属于在校生,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因此还没拿到毕业证的应届生签订的是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学校及在校应届毕业生之间签订的。小王尚未毕业,所以不能与该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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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陶泽慧 2019-11-21 18:32:06

在你还保留学生身份之前,公司与之建立的都不是劳动关系,只是劳务关系,符合雇佣关系特征的,可以认定为雇佣关系。 还没拿到毕业证的仍然属于在校生,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因此还没拿到毕业证的应届生签订的是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学校及在校应届毕业生之间签订的,对即将形成的劳动关系及劳动关系中双方基本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 就业协议形成的三方当事人是用人单位、学校、学校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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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马程忠发布于:2019-11-21 18:21:01
有没有法律依据不知道,咱也没学过,只是人都是无法满足的,永远都会有更好的出现,如果他去上海的公司,可能会有更好的薪资,更好的机遇,但所谓有得必有失,我们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但从哲学的角度来说,必然会有事物与事情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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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马程忠 2019-11-21 18:35:50

第0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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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马程忠 2019-11-21 18:43:39

狭义的劳务合同仅指一般的雇佣合同,在大多数国家它仍由民法来调整;对于雇佣合同中的另一种特例——劳动合同,由于它“以个人思想为背景的法律结构,在近代社会越来越不适应规范劳务契约之现实”,尤其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遂进入具有社会进程的劳动契约时代,“合同的自由协商性受到限制,更多的体现了政府干预,其只在消除现实社会中难以实现的非实质性的平等,使经济力量薄弱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受雇者或劳动者)得到较多的保护,使合同的平等性能够得到真正的实现”。“因此乃产生具有社会意义之劳动契约法”。这样,发展到今天的劳动合同已不再由民法来调整,而是由劳动法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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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史茂廷发布于:2019-11-21 18:25:49

第四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与此同时,《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劳动者工资水平也作出了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在本案例中,小张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时限为一年,因此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六个月的试用期不合法也不合理。而试用期薪酬也需在约定工资的80%及以上,所设定的50%同样不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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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肖田依发布于:2019-11-21 18:26:29

第八组:

小李已经在该公司工作了一年,与该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公司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小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该公司却称“领导一直不在公司,未能与他签订劳动合同,所有未交金。等劳动合同签订后再交金",这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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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肖田依 2019-11-21 18:30:49

小李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起诉时需注意。小李起诉时应出示本人工作内容的证据、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员工交流的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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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顾羽婕 2019-11-21 18:40:53

我认为你说的的确很有道理,正如你所说,公司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小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该公司的做法严重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因此小李应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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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王逸凡 2019-11-21 18:52:34

肖同学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有理有据,深得人心。不过小李若是起诉的话估计在公司也做不下去了,他可以就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缴纳社会保险两个方面申诉,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他应得到的工资。这种公司简直目无法纪胆大妄为令人气愤!希望离职后的小李可以开辟属于自己的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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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张亮 2019-11-21 18:54:54

我认为你的观点有道理,小李的公司未履行相关的企业责任与企业义务,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以损害员工利益为手段,这是不可取的,员工同样应该获取自身本该拥有的权利,这是一个让我们所警惕的,以后遇到这种应该举起法律的*来捍卫自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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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邵婧妤 2019-11-21 19:24:50

我认为你说的很对,单位缴存公积金:单位录取员工的,因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本市公积金管理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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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田甜发布于:2019-11-21 18:26:35

第一组:

不可以。

虽然小王目前在校除了毕业实习外并无其他课程,但根据现行的有关规定,在校的学生是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也就是说,是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但鉴于该公司的相关领导很认同小王的工作技能,若留在此公司对小王前途发展好处较大,所以小王可以选择与该公司单位签订劳务协议,或者签订实习协议,并在协议中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你小王保留学生身份之前,公司与之建立的都不是劳动关系,只是劳务关系,符合雇佣关系特征的,可以认定为雇佣关系。 还没拿到毕业证的仍然属于在校生,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因此还没拿到毕业证的应届生签订的是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学校及在校应届毕业生之间签订的,对即将形成的劳动关系及劳动关系中双方基本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 就业协议形成的三方当事人是用人单位、学校、学校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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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谢晨曦 2019-11-21 19:07:50

我与你的意见不同,我认为王同学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毕业的大学生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大学生达到《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符合劳动关系主体资格,具备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就可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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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曾筠贵发布于:2019-11-21 18:26:43
简述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流程 1 毕业生本人填写“就业协议书” 2 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 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本人将“就业协议书”交至学校院系,由学校院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纳入就业计划派遣 4 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本人将“就业协议书”交至学校学生处就业指导科,由就业指导科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 毕业生、用人单位各留一份,学校留两份(其中一份交至学校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注意事项 1 “就业协议书”每人只能有一份,翻版及复印均无效;所以应妥善保管,若遇破损、丢失等情况,需有院(系)书面证明,到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申请补发 2 为更好地维护毕业生的就业权益,避免发生劳动争议,“就业协议书”的备注栏应在双方商定的情况下对劳动期限、违约金、试用期待遇及转正后的薪资待遇进行注明 3 现如今校方已由签约方变为鉴证方,即“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签约后即可生效 4 “就业协议书”中档案转寄地址、单位、邮编应填写清楚、翔实,以免档案误投,损害毕业生自身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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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刘源发布于:2019-11-21 18:27:52

第四小组

协议书上的试用期规定不合理,试用期薪酬不合理。

说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在题目中,张同学是工作时限为一年,试用期不应超过两个月,但张同学的试用期却是六个月,已经超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时限,所以该试用期规定不合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题目中,张同学试用期间薪酬仅为约定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已经低于劳动合同法的百分之八十,所以该试用期薪酬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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