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周优课讨论话题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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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邓高燕发布于:2019-04-25 12:52:56

第九周优课讨论话题要求:

1.每位同学根据自己所在组别领取自己小组题目,进行回帖,回帖字数不少于100字,

2.每位同学对小组内其他同学的回帖进行讨论,至少讨论1次,讨论回帖字数不少于50字

3.小组长进行总结回帖,所有回帖必须在今天9、10、11节课间。

 

1、第0组题目:

 

案例:张同学应聘了一家在山东的食品公司,由于是第一次应聘,应聘成功后便与该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可签完后不久,他又看上了上海的一家食品公司,于是他返回刚签订就业协议的山东公司想与他们解除就业协议,但这家山东的食品公司告诉他:一旦协议签订就不能反馈,否则视为违约处理。

 

请问山东的食品公司所述是否有法律依据?如果有,是哪一款规定?张同学如果去上海的食品公司,他该怎么办?

 

 

2.第1小组题目

案例:王同学目前是大四下学期,没有课程安排,只有一项毕业实习,通过自己的努力,他找到了上海的一家食品公司,实习一个月后,公司相关领导比较认可该生的工作技能,想留住他,于是提出要与王同学签订劳动合同,可是王同学目前还没有毕业。

问题:王同学可以与这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么?为何?

 

 

3、第2组题目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 第3组题目

刘同学通过老乡的介绍前往一家计算机公司去应聘,应聘成功后该公司人员告诉他要把他送往一个计算机培训中心去学习一个月,所需培训费5000元,这个费用需要刘同学自己支付,且刘同学培训学习期间公司不支付任何报酬给他个人。

 

问题:该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举证说明

 

 

  1. 第4组题目

张同学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在招聘会上与一家用人单位达成就业协议,随即公司让她提供了就业协议书,公司签好后返回给她,在协议书上她看到约定的工作时限是一年,试用期是六个月,试用期间公司按照50%的薪酬支付给张同学。

问题:请问这个试用期规定是否合理?试用期薪酬是否合理?举证说明

 

  1. 第5组题目

 

请根据你自己生源的情况,简述毕业后你的档案和户口的去向,分为升学、就业两种类型来阐述,如我是安徽生源,毕业了,我考取了上海海洋大学的研究生,我的档案和户口去哪里?我在上海找到了工作,我的档案和户口去哪里?

 

 

  1. 第6组题目

简述如何查询用人单位的资质?

 

  1. 第7组题目

 

简述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9.第8组题目

 

小李毕业后即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年,不久前他去查询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发现公司还未给他缴纳,他询问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公司回复:领导一直不在公司,未能与他签订劳动合同,所有未交金。等劳动合同签订后再交金。

问题:该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哪条法律法规?如果你是小李,你该怎么做?

 

 

 

10.第9组题目

张同学在公司实习期间,参加公司组织的趣味运动会,因为运动会场地湿滑,不幸把腿摔骨折,请问公司有何责任?举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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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张欣润发布于:2019-04-25 18:23:37
第七组 1、毕业生到学院就业办领取本人编号的就业协议书。 2、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双方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签订注意: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后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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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刘玉玲 2019-04-25 18:35:04

对,毕业生初经社会,也应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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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班继泽 2019-04-25 18:49:49

毕业生应当了解用人单位信息以及相关法律防止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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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韩丽宇发布于:2019-04-25 18:23:44

第七组  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可以简述为如下流程  单位与个人达成就业意向→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毕业生学校院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毕业生学校就业指导科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各留一份。

注意事项如下

1.“就业协议书”每人只能有一份,翻版及复印均无效;所以应妥善保管,若遇破损、丢失等情况,需有院(系)书面证明,到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申请补发;

2.为更好地维护毕业生的就业权益,避免发生劳动争议,“就业协议书”的备注栏应在双方商定的情况下对劳动期限、违约金、试用期待遇及转正后的薪资待遇进行注明;

3.现如今校方已由签约方变为鉴证方,即“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签约后即可生效。

4.就业协议书”中档案转寄地址、单位、邮编应填写清楚、翔实,以免档案误投,损害毕业生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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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邓高燕 2019-04-25 18:58:52

就业协议书每一位毕业生可以签订几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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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顾依梦发布于:2019-04-25 18:24:23
流程: 1.毕业生本人填写“就业协议书” 2.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本人将“就业协议书”交至学校院系,由学校院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纳入就业计划派遣 4.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本人将“就业协议书”交至学校学生处就业指导科,由就业指导科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毕业生、用人单位各留一份,学校留两份(其中一份交至学校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注意事项: “就业协议书’每人只能有一份,翻版及复印均无效;所以应妥善保管,若遇破损、丟失等情况,需有院(系)书面证明,到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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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华东师范大学-黄殊秦发布于:2019-04-25 18:24:29

第0组:

案例:张同学应聘了一家在山东的食品公司,由于是第一次应聘,应聘成功后便与该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可签完后不久,他又看上了上海的一家食品公司,于是他返回刚签订就业协议的山东公司想与他们解除就业协议,但这家山东的食品公司告诉他:一旦协议签订就不能反馈,否则视为违约处理。

 

请问山东的食品公司所述是否有法律依据?如果有,是哪一款规定?张同学如果去上海的食品公司,他该怎么办?

我认为该山东食品公司所述是具有法律依据的。就业协议虽然不是劳动合同,但是仍然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文本。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签订协议后,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毁约。张同学想要去上海食品公司而跟山东食品公司解除就业协议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毁约的条件,故山东食品公司可以行使相关的法律权益。张同学如果要去上海的食品公司,如果跟山东食品公司签订的就业协议中,有明确的违约责任的话,他就必须付出这一份法律责任的代价;如果没有明确的违约责任,则可以通过双方相互协商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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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娄金沅 2019-04-25 18:55:52

你说的很有道理。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一定要想清楚自己希望的工作地、薪资待遇以及工作岗位。在签订协议时,一定要和用人单位达成一致,这个协议是有法律效应的,若哪一方毁约,就必须负法律责任。如果没有明确违约责任,就要协商解决。大学生因为是初入社会,切不可将这些事当作游戏,一定要考虑好之后再做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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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张东南发布于:2019-04-25 18:25:40
第九组,这一问题的关键困扰在于在校生在实习期间受伤,其身份是学生,相关法规并没有明文确定与实习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另一方面,实习学生的受伤又是发生在实习单位实习过程中的。但是不属于劳动关系,实习生很难按照《劳动法》或者《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工伤认定。关于实习学生的工伤认定,各地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中有不同的规定。所以给权益收到伤害的实习生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造成一定的困难。虽然学生实习受伤不能按照劳动案例来处理,但并不意味着实习生在劳动中收到的伤害应当由自己负责。用人单位作为实习生进行劳动的劳动条件*人,劳动工作的安排指挥者和某种程度劳动成果的获得者,应当为实习生*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当实习生在劳动中受到伤害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虽然此例中实习生是在活动中受伤,但该活动由实习单位组织,活动场地也由实习单位选择,实习单位应当对活动的安全性和活动场地的安全性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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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罗幸萌 2019-04-25 18:33:03

补充一下,因为双方未形成劳动关系,不能使用《劳动法》处理,但是,可以按照《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处理,这个可属于一般的民事人身损害案件。因此,该实习生因实习过程中受伤,可以与公司协商赔偿,如果公司不配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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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于洋发布于:2019-04-25 18:26:08

第二组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预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将来可能发生违约情况时的判断依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具有四个法律特征:1、劳动合同的形式是一种协议,即当事人的合意,可以以承诺书、意向书、契约、合同、协议等形式出现;2、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有关劳动的义务和权力;3、劳动合同的主题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4、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不能因为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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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顾依梦发布于:2019-04-25 18:26:10
第七组 流程: 1.毕业生本人填写“就业协议书” 2.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本人将“就业协议书”交至学校院系,由学校院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纳入就业计划派遣 4.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本人将“就业协议书”交至学校学生处就业指导科,由就业指导科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毕业生、用人单位各留一份,学校留两份(其中一份交至学校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注意事项: “就业协议书’每人只能有一份,翻版及复印均无效;所以应妥善保管,若遇破损、丟失等情况,需有院(系)书面证明,到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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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赵晟婕发布于:2019-04-25 18:26:15

第三组

我认为该公司做法不合法,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六十六条,用人单位应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所以岗前培训费理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并且在此期间,该单位也应支付相应的工资,根据我国国家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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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兰晓雪 2019-04-25 18:37:41

关于培训费用,法律上根据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所以公司应当报销本人垫付的培训费、交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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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唐蕴琦 2019-04-25 19:26:40

我觉得你说的很对,无论是根据签订劳动合同还是未签订劳动合同来看,该公司都涉嫌违法行为,该公司应当报销小刘的培训费用,并且按时支付刘同学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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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郑钰倩发布于:2019-04-25 18:26:17

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其内容主要体现毕业生情况和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和意见及学校意见,其协议约定仅指学生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一份书面合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证部门是各级县、市人事调配部门。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依据《劳动法》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中载明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等条款,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签证机关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

由此可知就业协议仅仅是确立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更进一步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我们毕业生在日后找工作的时候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时候应该了解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这将有利于我们日后工作权益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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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郑钰倩 2019-04-25 18:34:58

第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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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卢宇辉发布于:2019-04-25 18:26:54

第五组

我是福建生源,如果毕业了在考取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过程中,我要携带毕业证、派遣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家里的户口本,到福建省的人才中心报到。一是选择把档案转会生源地,二是把档案转到学校所在地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三是选择把档案两年内留在学校。在复习考研期间,要在市或区上的人才中心办理档案人事*手续,因为将来考研复试时,学校要查阅考生的政审报告,而一旦考研成功,学校还要提取考生档案,这里的政审报告和档案都得由人才中心出具。

如果选择就业,如果是国企、事业单位或国家行政机构,单位就保存报到证、派遣证和档案,如果是私企、民营企业、或外企,毕业生的档案托管理公司所在地区人才中心(前提是报到证也得派到公司所在人才中心),和把全部档案手续托管回生源地人才中心,等将来工作稳定了,准备外地落户时,再按外地要求,把全部档案及户口迁入新地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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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吴兴芳发布于:2019-04-25 18:26:57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比如广西的规定是给予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上海的规定是可以按每人500至1000元的给予单位罚款处罚。 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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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倪毅慜发布于:2019-04-25 18:27:13

第二组

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指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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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施淑敏发布于:2019-04-25 18:27:39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应按时足额地为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遇到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小李可以督促单位缴交,也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部门投诉。公司一直推脱签劳动合同的事,小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法律法规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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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施淑敏 2019-04-25 18:28:16

第八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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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罗怡清发布于:2019-04-25 18:27:46

第一组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毕业的大学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如果王同学是以就业为目的,寻找比较固定的工作,可以与用人单位沟通,在建立劳动关系时要求签订合同。而且王同学是在大学实习期间,只是未拿到毕业证而已,是文凭问题,法律对就业并没有文凭限制,实习期已经不用再上课了,所以不属于勤工俭学的范畴。因此我认为只要王同学自己觉得没问题,就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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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王语佳发布于:2019-04-25 18:28:39
第三组 企业招聘员工,员工应聘企业其实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企业首先会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其中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以及应聘条件。 应聘者在看到招聘信息后前来面试,面试成功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招聘讲究供需匹配,只有双方都符合对方的需求,才能“情投意合”。企业在面试应聘者时,会将应聘者的自身条件与岗位需求进行比对,符合标准的予以录用,不符合标准的予以拒绝。 由于此时,应聘者还不是企业的员工,企业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要求其自费参加任何培训。 当然,企业可以向应聘者解释其为何没有被录用,在哪些能力方面存在欠缺,但不得暗示其应参加哪方面的培训。 如果应聘者在获悉后,为了提升自身能力而自行选择参加某些培训,这是应聘者的自由选择,理应得到支持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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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兰晓雪 2019-04-25 18:41:51

单位指派或经培训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外出参加的各岗位培训,培训费用经培训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据实全额报销,外出培训发生费用超出申请额度部分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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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欧阳堃发布于:2019-04-25 18:29:02
第六组 用人单位的资质首先是要通过正面了解,也就是通过自己的观察,自己对其本身的第一印象,或者是通过实际勘察之后获得的信息,其次,通过亲朋好友对其的评价,还有其他企业对这个用人单位的评价,通过正面与侧面了解,可以深刻的了解到这个用人单位的资质到底是否适合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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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罗幸萌 2019-04-25 18:42:35

对于你的看法,我有一个不太同意的地方,就是你说要通过亲朋好友对其的评价来了解这个人,因为一个公司的资源精力经费都是有限的,不可能对所有来面试的人进行这项工作,很多时候,亲朋好友的评价不一定中肯客观,如果拜访到与面试者有恩怨的朋友,但是该面试者十分优秀,如果听取了该朋友的意见,就可能会失去一个好的工作合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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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张人月 2019-04-25 18:48:14

我同意你的观点,选择单位一定要实地考察,去感受公司的文化的同时考察其是否具备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书,并且也可通过一些前辈对公司的介绍去了解公司对于员工的权益。我也会通过网络资源去查询该公司的一些新闻信息更好的了解公司的历史,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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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陈骊佳 2019-04-25 18:51:27

我首先同意你对于自身考察以及询问他人的方法,但是除了了解外部评价还需要通过官方渠道了解这个企业的营运资质以及发展发向,贴合自身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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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郑新琦 2019-04-25 19:23:43

可以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输入需要查看的公司。然后找到自己要查询的公司,点击进入。在基础信息里,有营业执照。4、其他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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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李文倩发布于:2019-04-25 18:29:57

第九组。  

      我认为公司需承担一部分责任,既然是公司举行的运动会,那就有义务做好工作准备,准备好场地,确保场地安全,现场秩序,防止发生像摔跤拥挤使人受伤的事件,一旦发生自然公司在这方面是有疏忽,有过失的,作为组织方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不过小张同学只是在单位实习,没有单位正式的编制,在责任追究上应该不会很明确,但小张是在公司的实习期间在公司举行的集体活动中受伤,公司还是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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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王梦莲 2019-04-25 18:37:21

我同意你的观点,公司作为主办方应该保证场所内的设施安全,场地应该有防滑措施,如果因为特殊情况造成地面湿滑的也应该尽到提示的义务,所以公司应该有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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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李文倩 2019-04-25 19:13:01

@上海海洋大学-王梦莲: 嗯嗯,即使小张同学只是一个实习生但是在公司的活动中受伤了,而且因为场地湿滑受伤,那这就有公司的责任,如果公司提前注意到场地湿滑,有危险性,及时处理,也就避免了这样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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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陈姝发布于:2019-04-25 18:30:48
第八组 假如我是小李,我会采取以下措施: (1)和单位协商,要求尽快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公积金的条款,作为劳动者就应该积极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假如单位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就走正规的维权途径去维权。 (2)去公积金中心投诉。持劳动关系证明直接去办公地或公司注册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公司。 (3)提起行政诉讼。假如投诉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未责令单位补缴,或者未按照法律规章的规定,对单位作出行政处罚,我会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作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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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刘毅钧发布于:2019-04-25 18:30:49

第五组

我是上海生源,无论毕业还是就业,我的户口都在上海。

如果我考取了上海海洋大学的研究生,我的档案依旧保留在上海海洋大学。

如果我在上海找到了工作,我的档案可以找上海的人才市场挂靠,而且挂靠的人才市场可能会接收个人手上的档案。从存放在人才市场之日开始,就可以算我们的工龄了。就算以后到别的地方发展,也可以通过发调档函,很方便的转到新就业地人才市场。这样既不影响在当地工作,也不影响职称‘晋级’,工龄还能连续计算,顺畅地完成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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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张佳琪 2019-04-25 18:44:26

我要补充的是,如果毕业没有找到单位,可以去学校或单位所在的人才市场进行档案挂靠。人才市场都是人事局办的,是官方机构,这是政府部门,拥有档案保管权,有权办理转正定级,放在那里起码有安全保障。但是一旦找到工作要及时办理就业手续,以便能够及时的进行转正定级,方便后面的正式调动。如果没有找到工作,也要记得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口是属于临时户口,有两年的限期,毕业超过两年就不能继续托管了,会变成“死档”。一定要记得去处理。可以自己申请打回原籍,以免档案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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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吴兴芳发布于:2019-04-25 18:31:06
第八组 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各需要承担以下责任或者义务: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等;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员工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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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张华青发布于:2019-04-25 18:31:48

第九组

我认为因为该同学是在校的学生,基于学校的安排到实习单位实习,是其学校课堂教学内容的延生,学校仍有安全教育及管理义务。实习单位在该学生实习期间负有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相关培训的义务,应*安全的场所,保障其在实习期间的安全。该同学与实习单位虽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其为实习单位*了劳务,实习单位也支付了相应的劳务费用,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务关系。实习单位没有尽到安全隐患的提醒和注意义务,所以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然,学校也是需要负一定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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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黄以莉发布于:2019-04-25 18:32:13

第四组

我觉得这个试用期规定非常不合理。我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张同学工作时限为一年,所以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试用期薪酬也不合理,法律规定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80%,而张同学只能收到百分之五十的薪酬,这十分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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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翟玉婷 2019-04-25 18:47:05

我赞同你的说法。公司这样的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严重侵犯了张同学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作为当代大学生,虽然离毕业还有三年,但应该从现在开始,增加自己相关的法律知识,不要被这样可耻的公司钻法律的空子,就业签合同时应该谨慎,不可操之过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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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陈骊佳发布于:2019-04-25 18:33:07

第六组

首先一开始初步了解可以采用网络查询,有很多找工作网站还有查询资质网站可以*参考意见。接着,企业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是必须具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而事业单位必须具有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所以我认为查询用人单位资质可以去查询工商局以及政府人事部门是否具有相关资格证书以及注册信息。之后联系相关部门人员询问。与此同时可以自己实地勘察,自己来感受。此外,询问家人朋友对于该企业的想法可以进行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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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胡钰梅 2019-04-25 18:55:24

我同意你的看法,目前国家存在的办法一个是网上查询,一个是到实体的职能部门去查询。可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 网上查询方法为: 1、进入网址:http://gsxt.saic.gov.cn/ 2、选择企业所在地区 3、输入企业名称或企业注册号 4、查看该企业的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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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王梦莲发布于:2019-04-25 18:33:20
第九组。由于小张是实习生,不能和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所以出现该事故,是不能按照工伤进行赔偿。然而,公司应该保证场所内的设施安全,场地应该有防滑措施,如果因为特殊情况造成地面湿滑的也应该尽到提示的义务,所以公司有很大的责任。公司可以考虑让小张休假几天,这样也可以增强小张对公司的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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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张华青 2019-04-25 18:48:35

我同意该观点,虽然实习生无法与实习单位构成劳务关系,但是实习单位还是需要负有一定责任的,准以休假,或者赔偿一部分医疗费用,都是可以增强张同学乃至该公司员工的归属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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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鲁露冉 2019-04-25 18:51:10

小张虽然是实习生,但需要了解小张在实习期间有没有跟公司签订合同。如果没有,此次事故是由于该公司准备不充分,小张是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要求雇主承担赔偿的。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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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兰晓雪发布于:2019-04-25 18:33:25

第三组

不合法。劳务法规定,培训期内是有工资的,若培训期间较长,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入职培训期间为试用期,则工资不得低于本人正式工资的80%。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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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刘歆玮发布于:2019-04-25 18:33:48

第三组  我认为公司的做法有问题,一般来讲公司让你去考证或培训的话,其中的费用肯定有一部分是由公司报销的。除此以外,在培训期间没有工资也违反了法侓。首先,刘某在培训期内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规定。确立劳动关系成立须符合三个条件:(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也就是说,劳动者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而不是诸如童工、在校学生或已退休人员等人员。而用人单位也应当是法律意义上的单位,须经过注册批准设立的合法组织。这些主体资格的认定在立案受理时就已经过一定审查。(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该条规定明确了劳动关系标准在管理上的隶属属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工作期间是管理被管理的角色特征,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在审理劳动关系确认案件中,是争议焦点。(三)劳动者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条文说明了劳动者劳动的指向性,劳动者的劳动内容须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范畴。其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日起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根据上面的法律条文结合本案分析,刘某虽然在培训期间尚未为单位正式意义上的劳动,但是从公司对刘某进行岗前入职培训的目的来看,显然是为了达到从事公司岗位工作的要求,能够更好地适应公司的经营活动,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所以从总体来看,这些培训构成了公司经营活动的一部分。其次,在培训期间,刘某与公司是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刘某须接受公司的指挥接受培训,双方属于从属关系。综上所述,刘某与公司构成劳动关系,应当在其培训期间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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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孟皓宇发布于:2019-04-25 18:34:37
不能 因为王同学还没有毕业,还是在校生,而根据现行的有关规定,在校的学生是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也就是说,是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一些用人单位希望尚未毕业的学生能到单位工作,即使是这样,也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可以与单位签订劳务协议,或者签订实习协议,并在协议中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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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鲁露冉发布于:2019-04-25 18:36:22
第九组 在公司组织活动期间,因公司准备不到位导致员工受伤,我认为这是公司的失误,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都属于工伤,所以公司需负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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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张华青 2019-04-25 18:52:01

我同意公司需要对张同学的受伤负以一定责任,因为这个场地毕竟是公司*的,公司有义务保证该场地的安全性,但是我不同意该同学的受伤属于工伤,因为张同学还只是实习生,未与该实习单位构成劳务关系,因此算不上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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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张人月发布于:2019-04-25 18:36:33

第六组:简述如何查询用人单位的资质?

对于公司的初步了解可以实地考察用人单位是否具备营业执照、各类资质、所获奖项、各类表彰这些应该都会再公司接待处的醒目位置,深入了解可到企业所在地省工商局网站查询营业执照有效期,而辨认真伪可通过中国工商总局,政府官方查询网站——http://www.saic.gov.cn/查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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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陆佳怡发布于:2019-04-25 18:37:36
我是第五组的同学。我的生源是上海地区,在毕业后若是我考取了上海海洋大学的研究生选择在学业上继续深造的话,我的户口依旧在上海不会有变动,我的档案还应在上海海洋大学的档案处。若是我毕业后选择在上海工作,我的户口依旧不会有变动,地区任然是上海,而我的档案应转入所工作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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