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畅所欲言
上海将深入开展六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一是着力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减少政府对企业创新活动的行政干预。二是构建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产权交易、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的高效机制。三是完善激励创新的收益分配机制,建立尊重知识、尊重创新、让创新主体获益的股权激励、收益分配等制度。四是健全企业主体的创新投入机制,发挥金融财税政策对科技创新投入的放大作用。五是建立积极灵活的创新人才发展制度,形成集聚人才、培养人才的长效机制。六是构建跨境融合的开放合作新机制,营造更加适应于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的便利环境。
这需要上海市全力以赴,想方设法,,决不甘心落后,把竞争优势夺回来。
当然,上海的发展也是为了全国的发展。
首先,行政力量对创新市场的干预依然较多。政府导向的创新研发项目、研发选题不是真正按照市场导向、需求导向,而是往往依赖政府立项及其相关部门的立项;创新专利和股权登记变革等方面的审批周期过长,延误创新产品的产业化进度。其次,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尚未完全确立。现行国企领导的任期制和考核机制,导致国企短视行为倾向比较严重,对创新投入缺乏动力。第三,国企垄断地位和发展格局不利于创新竞争和环境。
创新驱动发展的内在动力不足,创新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突出表现为:其一,研发经费管理无法有效反映人力资本价值。这个问题在社会科学领域尤为突出,与自然科学不同,社会科学创新活动的主要依赖人力资本投入,而当前侧重有形资产投入的科研经费管理模式,不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传统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已经成为科研创新最大的绊脚石,现状亟需改变。其二,科研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对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的处置权缺乏明确规定,制约了机构和科研人员从事科研成果产业化的积极性。其三,以论文和科研项目为导向的高校考核机制,严重阻碍了科学发展和自由探索的热情和激励。四是激励创新的资本市场运行机制存在部分缺失。现有中小板、创业板门槛高,转版机制尚未建立。
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产学研”链条还处于分断状态,科技与产业的“两张皮”现象比较严重:多数成果专利仅停留在纸面,束之高阁。二是资本金融支持不健全。科技金融不活跃。金融市场缺少成熟完善的创投资金进出规则,是大量创投资金裹足不前的重要因素。三是人才培育、引进和评价体制僵化。一方面,现行户籍制度、绿卡制度对人才的甄别力不足,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则过于狭窄;另一方面,高端人才对科研软环境的要求越来越苛刻,科研软环境建设的不足成为留住人才的新难题。
建议积极探索跨部门的管理体制,打破传统的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把科学研究、技术发明、产业发展、模式创新等创新链有效连接起来。建议将上海科创中心创建中的重大任务,如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功能性平台和张江示范区等,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给予资金支持和地方配套。建议国家层面成立科创中心推进协调小组,协调各部委的创新支持政策相互衔接,对科创中心建设进度进行实时的跟踪和评估。
创建科创中心城市有三个内涵:一是定位于具有全球影响力。二是聚焦科技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三是要体现出中心城市的优势和功能。(带动作用)
1621124王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