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关系到生活质量,大家可以发挥想象力积极讨论
国民总收入分配的比例关系发生变化,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利润显著增加,而居民收入比重却出现逐渐下降的趋势。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是由政府收入、企业收入、居民收入三部分构成。近些年,也出现了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就是国民总收入分配格局明显出现向政府和企业倾斜的发展趋向,体现为企业效益提高,企业利润增长,政府财政收入大幅增加。改革以来,政府税收每年都以20%的速度增长,近两年更是高达30%,2007年财政收入约5 万亿,增长33.3%,而居民收入增长不到10%,扣除通胀后就会更低些。政府收入增幅不仅远远超过居民收入,也超过企业利润。如果再加上各种收费和罚款,政府收入占国民收入的盘子更大。据有关方面测算,从2002年到2006年,政府收入比重从17%上升到21.4%,上升了3.5个百分点。企业的收入比重从20%上升为21.5%,上升了1.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却出现持续下降的趋势,2002年为62.1%,2006年为57.1%,下降了5个百分点。由于政府收入所占比重整体上升,居民收入比重总体下降,导致拉动经济增长的需求结构也相应发生了较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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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同时鼓励勤劳守法致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仅按劳分配是以按劳动力价值分配的实现形式存在,而且随着时代、实践和科技的发展,劳动具有新的特点,劳动创造价值出现新的情况,从而按劳分配也应具有新的特点。传统观点认为,只有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只有生产劳动才创造价值,从而参与分配。现在看来这种观点需要进一步深化研究与认识。不能把生产劳动简单地等同于物质生产,生产劳动与其他经济范畴一样,是社会生产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与特定的生产方式和生产目的相联系的。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涉及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是一项极其复杂、敏感的重大改革。因此,必须站在国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社会实现全面、人民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
按劳分配和按要素贡献分配结合起来,改变了过去分配排斥资本、技术、管理的方式,但出现了要素分配的比重向资本倾斜和劳动报酬下降的问题。计划经济年代,我们实行的是单一的劳动报酬制度,其他要素受到压抑,经济没有活力。在改革中我们突破了过去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积极探索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应当说,允许和鼓励资本、技 术、管理等按贡献参与分配,这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和进步。处理好这些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关系,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但近些年也出现了劳动报酬在逐渐下降,而资本利得逐渐提高的问题。从1990年到2005年,我国劳动报酬占GDP的比例从53.4%降低到41.4%,下降了12个百分点(专家)。从1993年到2004年工资总额在GDP中所占的比重从17.28%下降到12.16% (国家统计局),要素分配的比重出现向资本倾斜和压抑劳动的走势。 根据测算研究,我国目前的劳动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的40%,资本收入占60%。而大部分发达国家劳动收入一般占80%,资本占20%。西方发达国家要素收入份额变动呈现的趋势是,劳动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例越来越大,资本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例越来越小。其中的重要原因是内含人力资本的劳动对经济发展和国民收入增加的贡献较以前大为增强 了。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企业改革出现过工资侵蚀利润的情况,现在这个问题没有了,但却出现了利润侵蚀工资的情况,在国家经济和总体财富增长的情况下,劳动报酬却长达十几年走低,这种现象非常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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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收入分配问题最重要的是加快经济发展,不断扩大就业,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破解收入分配难题,前提是加快发展,只有发展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特别是加快经济的发展,创造共同富裕的强大物质基础,才能从容地协调和解决好复杂的分配利益关系,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真正维护社会公平公正。需要特别重视的是,就业是民生之本,涉及到人的尊严,是一个人安身立命的基础。保障民生的第一件大事,就是保障就业。要在经济发展中不断扩大就业,改善失业者和低收入群体的福利。就业问题是我国现在和将来都比较突出的问题,从发达国家和转型国家的经验来看,失业者和低收入群体的大量存在是导致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失业者和低收入群体能够用来获取财富的全部手段和资产几乎就是他们的劳动力,要提高失业者和低收入群体在社会中的相对收入水平,需要给予他们所拥有的劳动能力以最大、最充分的就业机会和按供求决定的合理价格。随着资本积累、产业和技术升级以及劳动边际生产力提高,他们的收入也会不断增加,收入分配的情形也就会随着经济的增长而不断趋于平等。我们要从国情出发,按照自身的比较优势,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要把经济结构调整和扩大就业结合起来,大力发展服务业、劳动和知识密集型产业、支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④。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本密集型产业中劳动力比较密集区段的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建立以创业促进就业的新型教育和社会机制,充分发挥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合力,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岗位,完善农民工劳动就业合法权益的制度保证,使劳动者分享经济发展的果实。要采取税收鼓励、财政补贴、基金支持和政策倾斜等办法,面向所有劳动者,建立和完善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和服务,激励大学生到基层和西部创业,重视军转干部的就业,使现役军人无后顾之忧。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不断拓展海外劳务输出的就业空间。要关心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资源枯竭型城市、困难企业人员和残疾人等群体的就业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扶持措施,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和再就业。我们要把经济发展的过程变成不断扩大就业的过程,把调整产业结构的过程变成提高拉动就业能力的过程,把统筹城乡二元结构的过程变成统筹城乡就业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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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是最早参与收入分配改革“顶层设计”的一位学者型官员,曾任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副主任、国家发改委党组成员兼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国务院体改办党组成员兼秘书长、体改委分配和社会保障司司长等职。衡量收入分配差距的国际通用指标“基尼系数”一词,便是由他最早编入1987年版的《企业管理百科全书》,从而引入中国。
经过了这些年的持续高涨,我国的房地产早已脱离了居住的基本功能而异化成投资、投机的工具。一方面,高收入者或部分中等收入者通过大量购房置业投资,在过去十年的房价上扬的过程中进入了财富增值的通道,其财富迅速积累,财富效应不断放大。在这部分人的收入结构中,财产性收入占据了绝大部分,远超工资性收入。积累的结果,中等收入者迈入高收入者行列,高收入者迈入超高收入行列;另一方面,低收入者或部分中等收入者由于无力购买或者持币观望或者花掉积蓄贷款购买用于居住,也就没机会进入财富上涨通道(自己居住用房增值没多少意义),因为这部分人群的收入结构主要是工资性收入占主体,于是在房价的上扬过程中,因货币进一步贬值而财富进一步受损。
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资本密集型产业中劳动力比较密集区段的中小企业和服务业,建立以创业促进就业的新型教育和社会机制,充分发挥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合力,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岗位,完善农民工劳动就业合法权益的制度保证,使劳动者分享经济发展的果实。要采取税收鼓励、财政补贴、基金支持和政策倾斜等办法,面向所有劳动者,建立和完善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和服务,激励大学生到基层和西部创业,重视军转干部的就业,使现役军人无后顾之忧。
由于房价上涨的速度大大超过工资上涨的速度,结果导致低收入者依然是低收入者,一部分中等收入者因购买高价的居住性住房而成了实质上的低收入者。最终的结果是,在近年房地产的高涨过程中,加大了两极分化,富者愈富,穷者愈穷,马太效应凸显。而高收入者的受益部分正对应了中低收入者的受损。
收入分配制度是指收入分配交易规则的总和.是以规则和条文体现出来的各个分配主体之间的权力与利益的关系。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分配主体一般是由三大利益集团构成,即工人(劳动力所有权)、雇主(生产资料所有权)和政府(公共政治权利)三者共同分割国民收入。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凡是直接生产满足社会需要的物质产品、精神产品和服务产品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除了物质生产部门以外,商业流通部门、文教体艺等精神产品生产部门和金融、邮电、咨询等服务生产部门以及进行经济管理、调控与决策的政府部门,都存在着生产性劳动。不过同一部门既有生产性劳动,也有非生产性劳动。
因此,要调节收入分配,必须调控房地产。一方面,必须打破房价只能涨不能跌的总体态势,房价一旦下跌,上述的财富效应必然逆转,结果必然是高收入者投资炒房受损。另一方面,需进一步抑制投资炒房,加大房产的持有成本,诸如全面推开房产税,可遏制因财富结构不同而导致收入差距的拉大趋势,基尼系数必然下降。
具体来看,当前的收入分配制度更为强调提高居民收入,尤其是劳动报酬的比重,针对低收入劳动者,则通过加大扶贫力度与最低工资保障机制,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通过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来创造机会公平,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初次分配要注重效率,创造机会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缩小收入差距。1627220徐亮
我们也应认识到,虽然根据劳动价值论的要求,价值的创造是一元的,但是,在现实经济中,决定价值的因素却是多元的。在价值分配过程中,要素参与收入分配基本依据的是产权,而不是仅仅依据价值来源;相应地,价值分配就应当能够反映各种要素对价值形成的贡献。资本、土地、技术等生产要素不仅是生产使用价值的现实源泉之一,而且是生产价值的必要条件,这些要素具有稀缺性,从而其属于一定的所有者或一定的经济主体对其拥有产权。这些要素的所有者可以按市场经济规律,凭产权根据要素贡献大小获得相应的报酬,这是以市场为基础优化配置资源的客观要求。
我国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社会环境还未形成,其实现仍有赖于市场经济机制的成熟和法制环境的优化。在这种条件下,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收入分配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应该与我国现阶段国情相适应,应该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发展和完善。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收入分配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作用,一直致力于通过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来改善和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这个重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精心探索,做出了许多重要部署。
发改委表示,在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扩大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扩大了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并探索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救助范围。并且,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以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
目前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机制存在三大问题: 第一: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总体上呈不断扩大的态势,进入21世纪后,城乡居民收入的相对差距和绝对差距开始加速扩大,“目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处在历史最高水平”。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