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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努力关注收入分配改革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涉及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是一项极其复杂、敏感的重大改革。因此,必须站在国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社会实现全面小康和共同富有、人民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
必须站在国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社会实现全面小康和共同富裕、人民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
收入分配过程包含不同的环节和阶段,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相应地,收入分配格局也可以划分为初次分配格局和再分配格局。个税不再以个人收入为准,而是以家庭收入征收。
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
按劳分配是指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应尽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劳动,社会以劳动作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尺度,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等量劳动获取等量报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
劳动有脑力劳动也有体力劳动
2001年,国务院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收入分配问题研究,由当时的国务院体改办和中央财经领导合作办公室两家联手牵头,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委、财政部等多个部门参与。研究形成的主报告由时任国务院体改办秘书长宋晓梧向时任体改办主任*和中财办主任华建敏做了汇报。
收入分配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收入分配改革从2004年开始启动调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2012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2012年四季度要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调节垄断部门高收入。2013年国务院批转《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明确了改革方向。
收入肯定是有差距的,不可能每个人的收入都是一样的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是最早参与收入分配改革“顶层设计”的一位学者型官员,曾任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副主任、国家发改委党组成员兼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国务院体改办党组成员兼秘书长、体改委分配和社会保障司司长等职。衡量收入分配差距的国际通用指标“基尼系数”一词,便是由他最早编入1987年版的《企业管理百科全书》,从而引入中国。
2003年,国务院体改办撤销合并到发改委。2004年,时任发改委就业分配司司长孔泾源提出动议,希望发改委牵头起草一个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于是相关起草工作在上述2001年课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启动,但直至2006年孔泾源调离就业分配司,方案也未在国务院获得通过。
中国已成全球贫富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1] 数据表明,中国社会贫富差距由改革开放初期的4 .5:1扩收入分配改革大到目前的接近13: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1998年的2 .52:1,扩大到2011年的3.13:1。全国收入最高的10%群体和收入最低的10%群体的收入差距,已经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目前的23倍。全国居民基尼系数在1990年就已经达到0.445,接近国际上公认的0.45警戒线,农村居民基尼系数2011年达到0.3949,逼近0.4的警戒线。收入分配改革刻不容缓。
目前中国居民收入分配机制存在三大问题:第一: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第一: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第三:再分配机制“逆向调节”问题较为突出。
统计局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人均GDP已达到5432美元,处于900至11000美元的中等收入阶段的中端。这表明中国已经到了必须直面和解决分配不公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阶段。经验证明,在这一水平上,如果不能有效解决收入分配公平问题,民生福利和财富增长的不协调问题,经济发展成果不能为大多数人享有问题,社会问题将激化,国家极易落入“中等收入陷阱”。收入分配改革已成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中国能否摆脱“中等收入陷阱”,进入高层平飞状态。
分配的方式也有很多种,不同情况应该用不同的分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