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佛山大学-许杨钒发布于:2024-10-09 23:13:35
《刑法学讲义》10月9日 68-92页张某和赵某长期在一起*,两人在工地发生争执,张某大力推了赵某一把,张某倒地后,后脑勺正好碰到石头上,导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这个案例中,张某和赵某在工地发生争执,张某推了赵某一把,导致赵某后脑勺碰到石头,最终因颅脑损伤死亡。针对这个案例,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关于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过失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张某在推赵某时,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赵某受伤甚至死亡,但他没有预见或者轻信能够避免,因此张某的行为可能构成过失犯罪。法规 故意犯罪:如果张某在推赵某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赵某受伤甚至死亡,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那么张某的行为就构成故意犯罪。在这个案例中,需要调查张某在推赵某时的主观心态,以确定其是否构成故意犯罪。 二、关于民事赔偿 在这个案例中,张某的行为导致赵某死亡,因此张某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赵某家属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总结:张某在工地推赵某导致赵某颅脑损伤死亡,张某的行为可能构成过失犯罪或者故意犯罪,具体需要根据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同时,张某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赵某家属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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