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佛山大学-陈洵钰发布于:2024-10-07 23:21:06
《公司法学》,10月7日,81-100页 这一部分详细阐述了公司组织机构与经营管理权的分配,让我对公司治理有了更全面的理解。 朱锦清老师通过深入浅出的方式,将复杂的公司法理论变得易于理解。他详细讲解了公司四大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的组成、权限及运作机制。特别是关于法定代表人的部分,我了解到其权限不仅限于公司内部管理,还包括对外文件签署权,这使我认识到法定代表人在公司运营中的重要地位和责任。同时,书中也提到了法律对法定代表人权限的限制,以及这些限制对善意第三人的影响,这进一步加深了我对公司法中权利与义务平衡原则的理解。 在谈到董事会时,朱锦清老师详细列举了董事会的组成、权限及会议召开程序,让我对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核心机构的运作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书中还提到了董事会决议的撤销、无效与不成立的情况,以及这些决议对公司及第三人法律关系的影响,这为我理解公司法中决议效力问题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 此外,监事会作为公司内部监督机构,其权限和运作方式也在这一部分得到了详细阐述。尽管现实中监事会可能面临形同虚设的问题,但书中对其法定职责的明确,让我看到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必要性。 我深感朱锦清老师的《公司法学》不仅是一本理论深厚的学术著作,更是一本指导实践的实用指南。通过阅读这一部分内容,我不仅加深了对公司法理论知识的理解,还学会了如何将这些知识应用于实际案例分析中。同时,书中引用的具体案例和生动的比喻,使得原本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有趣,极大地提高了我的阅读兴趣和学习效果。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