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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书籍阅读打卡活动1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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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大学-黄炤羿
发布于:2024-09-29 18:45:46
法学书籍阅读打卡活动1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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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大学-刘璐
发布于:2024-10-05 23:30:42
《十字架上的正义》,10月5日,35-53页。 进入到了本书的第二辑《文学、艺术与诉讼》。在第一篇寓言中作者再次提出“中国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及法传统仍未形成,其最核心的原因在于中国的政治程序与法律程序无法分离、各自不能独立运作。”的观点,还指出:法院弱势、政治对司法活动干预过多、法律作品贫乏、司法意见有限传播等问题。这与我现在所接触到的社会现实可谓大相径庭,再一看此书出版年份已是10年前,我心中豁然开朗,不禁感叹这10年来中国式现代化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之迅猛,成效之显著!此后,我对该书的拜读角度有所调整:更多地从后人的眼光考究前代法治发展程度,在这一对比中反思当下的不足。当然,作者的知识储备和文学功底依旧值得我们深入学习,就如从《天 龙 八 部》引申到刑、民证明的差异,这一构思着实巧妙。在《剧与诉的随想》一篇中,作者谈到国内以刑事审判为体裁的电影入不了他的法眼,恰巧我今天在CCTV电影频道品鉴了《检察风云》,个人觉得还不错,若是施老师能看见,不知他能否从中获得一些新的感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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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大学-许杨钒
发布于:2024-10-05 23:36:31
《圆圈正义》10月5日146-164页 本书《思想、言论和惩罚的边界》一篇就刑法与思想及言行的关系展开讨论。作者认为依据思想治罪,将思想作为刑法任意干涉的对象,人的自由也就彻底丧失,人失去思想自由,人类社会就会固步自封,违背了刑法促进社会发展的目标。“君子论迹不论心”,对思想进行惩罚在客观上不现实,我们对于自己先前的想法都很难重构,更别说还原其他人的心了。只有思想演变为行为,才可能进入刑法领域。另外,言论是思想的延申,与思想同样需要具备自由,如果言论受到过度限制,那么思想自由也难以实现。但言论又有别于思想,言论会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需要以适当的标准加以规范,我认为应该以不危害社会安全为底线对言论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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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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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大学-杨嘉欢
发布于:2024-10-05 23:39:48
《圆圈正义》10.05 1-13页 看到是罗翔老师的书,带着期待的心情开始了阅读。第一节是[做一个勇敢的法律人],这一篇作为开篇十分有意义。当今时代,人们多为功利主义,包括现世功利主义和永恒功利主义,没错,其实许多人是前者,但如果大家都为前者,所有法律人都为前者,那么如何保证法律的公平正义?道德主义和功利主义会走向融合,而我们法律人更应该追求德行,追求永恒的功利主义,“不悲伤、不犹豫、不彷徨”我们勇敢,我们终能看见云端的太阳! 第二节讲到自恋与仇恨,其中列举的现象非常普遍,人们总在拉帮结派,这就是人类本性,而在网络上没有太多身份限制,一个个话题更是让广大网友纷纷“站队”。没错,当生命中缺乏一个终极的敬仰对象时,人们无法抑制自恋,所以人们总是“宽于律己,严于律人”,书中讲到自恋让人缺乏安全感,所以人们会去寻找有相同优越感的人站队,但无论如何,最终同个队伍里面,也会因为自恋而分帮结派,这是因为自恋会让人与人之间充满仇恨,而仇恨又会带来恐惧,这其实也是爱的缺失。书中还提到一个概念,“爱”,它说的不是抽象的“爱人类”,而是要我们去“爱具体的人”,如果只是停留在抽象的爱人类,而不爱惜身边的人,那也许不叫做真正的爱。同时,爱别人其实也是自恋的一种,我非常赞同罗翔老师说的“只有在不可爱之人身上发现值得爱的地方,你才会慢慢走出自恋”,我觉得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谁,都可以发掘他们身上值得爱的地方,可以让我们视野胸怀都更加开阔,也会让我们朝着更好的方向前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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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大学-陈洵钰
发布于:2024-10-05 23:41:54
《公司法学》,10月5日,41-60页 在深入研读了这一部分后,我对公司法中的股东权益保护、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公司融资等核心议题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 这一部分内容,朱老师详细剖析了股东权益的构成,包括股东的基本权利、股东权益的保障机制以及股东权益受损时的救济途径。我深刻体会到,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其权益的保护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一环。朱老师通过生动的案例,让我更加直观地理解了股东权益保护的实际操作和意义。 同时,书中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深入探讨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我认识到,一个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不仅能够确保公司的稳健运营,还能够有效平衡各方利益,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朱老师通过对比不同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让我对这一问题有了更为全面的认识。 此外,我还对公司融资的相关内容产生了浓厚兴趣。朱老师详细介绍了公司融资的方式、流程和风险,让我对这一领域有了初步的了解。我意识到,公司融资不仅是公司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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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大学-杨莹
发布于:2024-10-05 23:56:12
《是非与曲直》,10月5日,1-20,法学虽作为一个文科专业但其本身就不缺乏严谨理科思维。即使是理科生的我,也能在这本书里感受到思维的缜密。先前我并没有接触了有关法学专业知识,所以我对于书内的一些法理的探讨还未理解透。但是这本书并不是只有冗长繁杂的理论,其中一些用于论证的案例让我更深入了解在这个迅速发展社会中公众对法律看法态度,也让我明白将来从事法律行业该有的职业操守。为了胜辩,被告人张扣扣的律师说出了一大堆可谓只是情毫无理的辩词。这辩词极端偏颇,模糊事情前因后果,只管放大了张扣扣“复仇”的合理性。这类“抒情”文字本质上便是为了个人自私利益追求而漠视法律。这个例子让我清楚认识到若单看事物的一面,永远得不到真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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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大学-梁淑仪
发布于:2024-10-06 19:41:16
《西窗法雨》10月5日,31~45页 今天我认为有一句话特别有意思,认真地看待权利。总会有说少数服从多数这种说法,法律维护的是公众的权益,但公众有时候就会让我觉得是大多数人,有时出现少部分人的权利受损,但是有益于大众的权利,我可能就会觉得这是正常的。但今天有句话叫认真地看待权利,他说,法律不仅是关注大多数人,而且要关注少数人,因为法律是跟所有人有关的,这种说法我认为很有意思,少数人的权利也应该受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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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大学-黄志恒
发布于:2024-10-06 20:44:40
《中国法律史》Day2.中国法律决7-9 中国法律体系与秦汉时期全面确立但随着皇权的加强,法律也出现了维护皇权的作用.中华法系在唐代已基本成熟,并有诸法合体,民刑不分"、法结合"的特点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完成融为一其法律的评到标值与道您的评判标准完定一致同时了解了中国法律史的发展历程,让我对中国法律史由高中的一知半解到现在更深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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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大学-高玉梅
发布于:2024-10-06 22:36:49
《法学野渡》,10.5 77~92页。阅读完卷三,我了解到了法律中的年龄,了解到了各个年龄阶段相关的一些法律。如胎儿时期就已经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又如,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民法就是调整私人之间一般社会生活的法律,也成为私法。同时,刑法这只无影手按住了存心不良的歹人,使我们安居乐业。我还了解到救济、解纷的方式主要分为诉讼、仲裁、调解三种,其中,诉讼为最严格的解纷形式,而仲裁以其一裁终局的经济性发挥着广泛的作用,而调解则是最具中国传统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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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大学-蓝佳乐
发布于:2024-10-06 23:48:14
《正义的回响》;10.5; 1~15页;章节一【一封判决书的正义】 一封判决书的正义讲的是判决书中不仅存在着的法律,还有人世间的温情。该章节列举了多个事例讲述依法治国,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事实。在江某妈妈和刘某曦案件中,江某用自己的性命救刘某曦的品德温暖着众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江某活下来之后当无事发生,还在江某妈妈向其寻求安慰时推诿、回避、否认,甚至还用更恶劣的刺激性言论这种行为真的令人心寒。 但最后司法判决的结果还给了公众一个公道,我们应该守护社会道德底线,弘扬美德,引导社会崇德向善。让法律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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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大学-李宛荧
发布于:2024-10-07 15:49:40
《西窗法雨》12-15页作者以著名亚当夏娃的例子和《三字经》为引,用严谨易懂的文字讲述东西方文化在法律观念上的不同。让读者跟清晰地认识了解东西方对于人性的不同看法以及法治在东西方的发展时间和方向。这一篇章令读者更深入思考人治和法治的关系与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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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大学-黄家琳
发布于:2024-10-07 22:38:18
《刑法学讲义》,10月5日,79-92。本章“空白罪状怎么填”中,罗翔老师阐释刑法的规定不可避免地要参照其他法律法规,这就是所谓空白罪状。而由此引申到关于其是否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两种争论: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在绝对主义即教条式的罪刑法定中,立法者为大,司法权和行政权沦为摆设,最终只会导致罪刑法定走向自由保障的反面。而相对主义恰恰是对绝对主义的罪刑法定原则的补充和完善。能够做到刑法、司法、行政三者平衡 :前者规定犯罪类型,中者为留白提供合理合法依据,后者作为补充。如此,自由保障才可能实现。当然,明确的法律才是自由的关键。"刑不可知,威不可测”,模糊的法律会让人无法适从 。当人们无法预知行为后果,当司法解释有了"缺口","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又将成为当今社会面临的严峻问题,那么有限的自由就只会永存于乌托邦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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