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本质是追求公平,责任主体是国家或政府,目标是满足公民基本生活水平的需要,同时必须以立法或法律为依据。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工业化的产物,以19世纪80年代德国俾斯麦政府颁布并实施的一系列社会保险法令为标志,经历了发展、成熟、完善、改革等不同时期,各国根据各自的政治、经济和人口环境等因素,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等内容。
通过社会工作可以使困难群体、弱势群体有更多的物质和精神及社会支持的获得,可以使他们的获得复合化,产生乘数效应,从而增强他们的获得感。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优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提高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进一步改善民生社会保障事业。要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完善筹资机制,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支出力度,为民生事业改善提供重要财政支持。
中国共产党的政党属性和执政目标使命决定了党的一切工作都要始终坚持民生为先、民生为重、民生为本,以维护、改善、保障、发展民生为己任,把民族独立、国家统一、社会稳定作为维护民生的基本前提;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改善民生的现实路径;把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作为保障民生的价值诉求;把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作为发展民生的终极目标。
,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是做好新时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各级党委、政府和干部要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