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上海建桥学院-夏彤林发布于:2024-06-19 12:53:18
首先,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体现在其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和参与过程的全面性。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都能参与到国家事务的管理中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同时,这种民主形式强调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注重听取和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民主参与贯穿决策的全过程。 其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实性体现在其制度设计和实践操作的实效性上。我国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法律保障,确保人民民主权利的真正实现。例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设立使得人民能够通过选举产生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协商民主的实践则促进了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对话和沟通,增进了共识和理解。这些制度和机制的有效运作,保障了人民民主权利的落实和民主价值的体现。 最后,全过程人民民主管用性则表现在其对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上。通过广泛征求民意、汇聚民智,政府能够制定出更符合实际、更受群众欢迎的政策措施;通过全面有效的民主监督,能够确保公共权力的规范运行和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使用;通过及时回应民众关切、解决民生问题,能够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这些都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和实际成效。 综上所述,全过程人民民主之所以被称为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是因为它在制度设计、实践操作以及推动社会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保障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利益诉求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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