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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做出允许“按要素分配”的重大改革决策,不仅需要有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而且还要有理论创新的巨大勇气。因为在传统计划经济年代,人们往往把按要素分配同按资分配联系起来,许多人对“按要素分配”难以认同和接受。其实,按要素分配只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它并不是同资本主义而是同生产要素的不同所有制联系在一起的。只要存在生产要素的不同所有制形式,不论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都不能排斥这种分配方式;只要是归不同主体占有的生产要素,一经投入,都有权利对产生的新价值提出一份索取权。(注:钱世明:《各投所有、各获所值》[J],《**理论研究》1998年第2期。)所以,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允许“按要素分配”,将极大地调动各种生产要素拥有者的积极性,促进分配改革的深化、分配机制的简化和分配格局的优化,对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将是一个有力的推动,其影响将极为深远。
收入分配政策是指国家为实现宏观调控总目标和总任务,针对居民收入水平高低、收入差距大小在分配方面制定的原则和方针。 1621116 孙佳浩
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中国政府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通过改革工资制度,发挥市场机制对工资收入的调节作用,使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随着经济发展和企业效益的增长相应提高。
当前的收入分配制度更为强调提高居民收入,尤其是劳动报酬的比重,针对低收入劳动者,则通过加大扶贫力度与最低工资保障机制,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之间既有相互一致、相互补充的一面,又有相互矛盾的一面。只有在深刻认识和把握二者矛盾的基础上,才能找到解决矛盾的出路并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只有正确处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才能在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维护基本的公平原则,缩小贫富差距,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国现阶段收入分配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是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从而排斥任何人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而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经济依据是按照各类生产要素的所有权进行分配,其基本原则是根据各类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贡献进行分配。这样,按生产要素分配所导致的承认生产要素所有者凭借要素所有权取得相应收入和产品的权利,以及承认资本或生产资料所有者占有剩余产品的权利,就同按劳分配“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发生了矛盾。不仅如此,按劳分配所强调的劳动权利,同按生产要素分配所认可的非劳动要素权利之间也会互相造成冲击。
另外,按劳分配中所规定的劳动收入量同按生产要素分配中的劳动收入量之间也存在着不一致的情况。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动者的劳动在作了各项必要的扣除以后,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劳动者取得的产品量绝不以必要产品为限度,并且有权取得剩余产品的一部分。而按生产要素分配实际上把劳动者置于只能取得劳动力价值的劳动力所有者的地位,否定了其在公有制条件下具有的公有生产资料所有者的身份和获取剩余产品的权利。(此外,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还体现着两种不同的平等观,并会导致两种事实上的不平等:按劳分配的实施会由于人们能力和抚养人口的不同而造成不同劳动者之间富裕程度的差别;按要素分配的实施则会由于人们拥有要素的质和量以及市场条件的不同而导致人们之间的贫富差距的扩大。这样,按生产要素分配往往导致比按劳分配更大的事实上的不平等。
收入分配体制简单地说就是一个社会或地区在一定时间段内劳动者创造出的社会总价值按照什么样的原则在各个参与价值创造的主体间进行分配。
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收入分配过程包含不同的环节和阶段,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