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了解幼儿园教师招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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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涂海英发布于:2018-09-05 21:08:22

请查找你生源所在县(区)2019年幼儿园教师招考的条件、程序、名额等信息,并在话题发表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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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王铭艺发布于:2018-09-16 21:45:12
南靖县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3月18日至2000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职位要求的“取得教师资格证”等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2018年3月18日前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三证在2018年3月18日取得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者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7.2018年3月18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6年、2017年、2018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本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8.具备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规定的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9.招考职位中注明“专门职位”的,专门面向在招聘范围内服务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三支一扶”中的“支教”人员进行招考。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优待政策。报考专门职位不享受加分待遇。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含教师),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含教师);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章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教师),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含教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以上有关辞职、辞退、现役、试用期、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等资格条件,以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单位批准的时间为准,时间截止为2018年3月18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截止2018年3月18日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含编内教师),网上报名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未征得相关单位同意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请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此表格在“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www.zzsyzp.com)下载中心下载”,请考生详细阅读填写说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含编内教师)必须在2018年5月31日前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辞职、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职位条件一览表》。 三、报名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网址:http://jszk.eeafj.cn/index.html),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8年3月18日∼3月24日。以市、县(市、区)为单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职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表上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名称与教师资格证上名称一致,否则视为信息失真。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3.在网上报名期间,报考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的个人学习工作简历必须填写完整真实,否则资格审核将不予通过,后果考生自负。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5.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职位的考试方式详见《职位条件一览表》,考试由报考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应加强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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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吴利英发布于:2018-09-16 21:50:45
龙岩市上杭县,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需要面试。幼儿园教师职位三(1名)招聘人员在省市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优先办理相关手续转为编制内人员;2.幼儿园教师职位一、二(37名)招聘人员在工作期满三年后,考核合格的在省市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优先办理相关手续转为编制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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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武夷学院-陈美伶发布于:2018-09-16 22:45:57
漳州市南靖县招收27名幼儿教师(性别不限)另招收3名男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2.学历大专及以上,全日制师范类,学位不限 3.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4.考试方式为笔试 5.服务年限要求在南靖县最低服务年限五年,招收的3名男教师要求为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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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泉州师范学院-林燕娇发布于:2018-09-16 23:22:51
厦门市集美区幼儿园教师教师招聘条件 1、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健康证及相关证书。其中2018届毕业生若在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专业知识三科笔试成绩均需合格)、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和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高尚的师德,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熟悉儿童生活习性,了解儿童心理 厦门市集美区幼儿园教师教师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6日下午5点(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提交资料 应聘报名表》、《汇总表》、《考评自评表》电子稿和有关证件原件扫描打包压缩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 3、资格初审 4、现场资格审核 5、岗位技能考核 (1)技能考核 五项技能 (2)课堂教学测试 厦门市集美区幼儿园教师教师招聘人数 幼儿教师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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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泉州师范学院-杜珊珊发布于:2018-09-16 23:32:59
厦门市集美教育有限公司幼儿园岗位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8-7-17 薪酬待遇:年薪8-15万元。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幼儿园的教学活动。   招聘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高尚的师德,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熟悉儿童生活习性,了解儿童心理;   2、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健康证及相关证书。其中2018届毕业生若在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专业知识三科笔试成绩均需合格)、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和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   不具有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其中具有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3、持有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者和有2年以上幼教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 招聘程序:1、网上报名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6日下午5点(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提交资料 应聘报名表》、《汇总表》、《考评自评表》电子稿和有关证件原件扫描打包压缩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 3、资格初审 4、现场资格审核 5、岗位技能考核 (1)技能考核 五项技能 (2)课堂教学测试 厦门市集美区幼儿园教师教师招聘人数 幼儿教师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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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郑丽丽发布于:2018-09-17 09:37:32
根据《2018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有关规定,现就思明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报考思明区属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经资格复审符合进入面试条件,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具体名单详见2018年5月21日在思明教育网公布的“思明区教师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形式   面试包括专业综合技能测试、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轮测试。   三、面试地点   厦门市第六幼儿园(地址:思明南路356号)   四、面试时间、对象和分组安排   1.6月16日(周六)   (1)面试形式:专业综合技能测试;   (2)面试对象:报考思明区属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且符合面试条件的报考者(含有职称和无职称)。   2.6月17日(周日)   (1)面试形式: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   (2)面试对象:报考思明区属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合格的报考者(含有职称和无职称)。   参加以上面试的报考者应于测试当天上午7: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厦门市第六幼儿园考生候考室(四楼多功能室)报到,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请考生提前了解考试地点位置,充分考虑天气及道路堵车等因素,尽量提前到达以免迟到)。   (3)分组安排:面试按有职称考生和无职称考生分类进行,根据参加面试考生的人数情况分组面试。   五、面试具体方式   (一)专业综合技能测试   专业综合技能测试项目为弹、唱、跳、画。   1.测试内容   (1)画。命题简笔画,测试时间30分钟,占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分值的25%。考生集中在各考室根据现场提供的文本材料进行绘画测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绘画测试用具由考点统一提供。   (2)弹、唱、跳。由指定曲目弹、唱、跳考核组成。   指定曲目弹、唱、跳考核采用指定曲目方式分别进行测试,各占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分值的25%;考核方式为按照相应指定曲目进行弹(钢琴)、视唱(清唱)、舞蹈表演。   2.测试程序:考生进入候考室报到后抽取测试顺序号→绘画测试(全体考生)→按抽取顺序进行弹、唱、跳考核→评委打分→工作人员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分数的平均分)→现场告知成绩(弹、唱、跳考核)→ 6月16日晚22:00前在思明教育网公布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成绩合格者参加 6月17日的课堂教学测试。   (二)课堂教学测试(片段教学)   (1)课堂教学测试采用片段教学的方式,备课30分钟,课堂教学测试(片段教学)12分钟。   (2)课堂教学测试(片段教学)程序:考生在候考室抽取课堂教学测试顺序号→备考室准备30分钟→课堂教学测试→评委打分→工作人员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分数的平均分)→现场告知成绩。   由于无职称考生均较多,需分组面试;为体现公平,尽量减少同类型不同组别之间评分的不平衡,抽签号为1—3号的无职称考生统一在第一组面试,同类型其余组别的评委均观摩第一组面试过程,并分别以无职称1—3号考生评分标准作为同类型其它考生评分的参照依据。   六、面试评分   每个面试评委小组由7个评委组成。评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5个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课堂教学测试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专业综合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轮测试。课堂教学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进行专业综合技能测试的学科,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成绩和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人员比例为1:1的,合格成绩为7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合成   根据《2018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规定: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合成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课堂教学测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列。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   八、成绩公示   考试总成绩于6月18日24:00前在思明区教育局网站公布。监督电话:0592-5862734。   九、有关要求   (一)报考者面试前需交验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面试场地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等电子工具设备,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请各位报考者特别注意遵守此项规定。进入面试场地后,要服从组织安排,保持安静。   (二)面试时不得自我介绍,不得提与面试无关的其他要求。   (三)报考者不得携带课本、复印材料等参考资料进入备考室、面试考室,不得有夹带、传递等违规违纪行为,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由于考试场地无法提供更衣场所,请报考者穿着整洁大方、便于活动的衣裤参加考试,不在头上身上及衣裤上佩戴饰品、不化浓妆、不着演出服,不带任何道具及伴奏带。   (五)面试工作严格遵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接受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与指导,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次面试工作严格按照《2018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思明区教育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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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郑丽丽发布于:2018-09-17 09:38:29
根据《2018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有关规定,现就思明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报考思明区属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经资格复审符合进入面试条件,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具体名单详见2018年5月21日在思明教育网公布的“思明区教师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形式   面试包括专业综合技能测试、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轮测试。   三、面试地点   厦门市第六幼儿园(地址:思明南路356号)   四、面试时间、对象和分组安排   1.6月16日(周六)   (1)面试形式:专业综合技能测试;   (2)面试对象:报考思明区属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且符合面试条件的报考者(含有职称和无职称)。   2.6月17日(周日)   (1)面试形式: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   (2)面试对象:报考思明区属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合格的报考者(含有职称和无职称)。   参加以上面试的报考者应于测试当天上午7: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厦门市第六幼儿园考生候考室(四楼多功能室)报到,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请考生提前了解考试地点位置,充分考虑天气及道路堵车等因素,尽量提前到达以免迟到)。   (3)分组安排:面试按有职称考生和无职称考生分类进行,根据参加面试考生的人数情况分组面试。   五、面试具体方式   (一)专业综合技能测试   专业综合技能测试项目为弹、唱、跳、画。   1.测试内容   (1)画。命题简笔画,测试时间30分钟,占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分值的25%。考生集中在各考室根据现场提供的文本材料进行绘画测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绘画测试用具由考点统一提供。   (2)弹、唱、跳。由指定曲目弹、唱、跳考核组成。   指定曲目弹、唱、跳考核采用指定曲目方式分别进行测试,各占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分值的25%;考核方式为按照相应指定曲目进行弹(钢琴)、视唱(清唱)、舞蹈表演。   2.测试程序:考生进入候考室报到后抽取测试顺序号→绘画测试(全体考生)→按抽取顺序进行弹、唱、跳考核→评委打分→工作人员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分数的平均分)→现场告知成绩(弹、唱、跳考核)→ 6月16日晚22:00前在思明教育网公布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成绩合格者参加 6月17日的课堂教学测试。   (二)课堂教学测试(片段教学)   (1)课堂教学测试采用片段教学的方式,备课30分钟,课堂教学测试(片段教学)12分钟。   (2)课堂教学测试(片段教学)程序:考生在候考室抽取课堂教学测试顺序号→备考室准备30分钟→课堂教学测试→评委打分→工作人员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分数的平均分)→现场告知成绩。   由于无职称考生均较多,需分组面试;为体现公平,尽量减少同类型不同组别之间评分的不平衡,抽签号为1—3号的无职称考生统一在第一组面试,同类型其余组别的评委均观摩第一组面试过程,并分别以无职称1—3号考生评分标准作为同类型其它考生评分的参照依据。   六、面试评分   每个面试评委小组由7个评委组成。评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5个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课堂教学测试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专业综合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轮测试。课堂教学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进行专业综合技能测试的学科,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成绩和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人员比例为1:1的,合格成绩为7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合成   根据《2018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规定: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合成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课堂教学测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列。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   八、成绩公示   考试总成绩于6月18日24:00前在思明区教育局网站公布。监督电话:0592-5862734。   九、有关要求   (一)报考者面试前需交验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面试场地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等电子工具设备,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请各位报考者特别注意遵守此项规定。进入面试场地后,要服从组织安排,保持安静。   (二)面试时不得自我介绍,不得提与面试无关的其他要求。   (三)报考者不得携带课本、复印材料等参考资料进入备考室、面试考室,不得有夹带、传递等违规违纪行为,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由于考试场地无法提供更衣场所,请报考者穿着整洁大方、便于活动的衣裤参加考试,不在头上身上及衣裤上佩戴饰品、不化浓妆、不着演出服,不带任何道具及伴奏带。   (五)面试工作严格遵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接受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与指导,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次面试工作严格按照《2018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思明区教育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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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林榕发布于:2018-09-17 09:44:22
漳州市平和县2018年招聘幼儿教师14人。要求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 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笔试满分为150分,平和县教育系统的事业单位,合格线为65分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2.考生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入闱候考室,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天下午17:30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确认,并及时报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自动放弃或审核未通过需要递补,由招考单位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批准,方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有关面试方案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将在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另行公布,未经核准的方案不得擅自组织实施,否则成绩无效。 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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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陈慧婷发布于:2018-09-17 09:47:47
一、招聘条件   1.招聘职位具体要求为:   面向福建省、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师范类毕业、教育类专业、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须参加2018年4月15日福建省统一组织的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3.所有招聘条件的认定、资格复核、体检、考核、选岗等均参照《漳州市2018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规定的办法执行。   二、招聘人数   幼儿园编外教师100名。三、程序 报名.体检.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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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陈辛雨发布于:2018-09-17 12:42:40
2018福建龙文区教育局招聘非在编小学幼儿园聘用制教师70人,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3日 一、招聘条件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纪律处分;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踏实,身体健康。(一)面向福建省,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3月18日至2000年3月17日期间出生),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工作能力。(二)必须参加2018年4月15日福建省统一组织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三)所有招聘条件的认定、加分规定、资格复核、体检、考核等均参照《2018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规定的办法执行。 二、招聘方式 以招聘对象提供的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考公布的个人成绩为依据,在招聘报名截止时,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以1:1择优选拔。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入围者,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后给予聘用。相关加分材料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龙文区教育局审核、备案,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三、报名   1.应聘人员需下载“2018年龙文区招聘小学、幼儿园非在编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表格在本公告尾页。现场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3日(上午8:45~11:30,下午3:00~5:30),应聘人员需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2018年龙文区招聘小学、幼儿园非在编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稿发送至lwqjyj@163.com,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粘贴相片)交龙文区教育局人秘股,逾期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未经现场确认者,取消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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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郑少蓉发布于:2018-09-17 13:23:51
2018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 2018-3-10 11:59:11 2896次浏览 分类:教师招聘公告 信息来源:本站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闽教师〔2017〕104号)精神,漳州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317名。现将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3月18日至2000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职位要求的“取得教师资格证”等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2018年3月18日前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三证在2018年3月18日取得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者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7、2018年3月18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6年、2017年、2018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本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8、具备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规定的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9、招考职位中注明“专门职位”的,专门面向在招聘范围内服务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三支一扶”中的“支教”人员进行招考。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优待政策。报考专门职位不享受加分待遇。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含教师),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含教师);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章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教师),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含教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以上有关辞职、辞退、现役、试用期、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等资格条件,以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单位批准的时间为准,时间截止为2018年3月18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截止2018年3月18日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含编内教师),网上报名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未征得相关单位同意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请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此表格在“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www.zzsyzp.com)下载中心下载”,请考生详细阅读填写说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含编内教师)必须在2018年5月31日前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辞职、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职位条件一览表》。 三、报名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网址:http://jszk.eeafj.cn/index.html),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8年3月18日~3月24日。以市、县(市、区)为单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职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表上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名称与教师资格证上名称一致,否则视为信息失真。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3、在网上报名期间,报考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的个人学习工作简历必须填写完整真实,否则资格审核将不予通过,后果考生自负。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5、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职位的考试方式详见《职位条件一览表》,考试由报考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应加强指导和监督。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包含“中小学(含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     2、报考中职校专业教师(不含基础学科)和中职实训指导教师,笔试只考“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4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满分为150分。报考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合格线为85分;报考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漳浦县、东山县、南靖县、华安县、长泰县、常山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教育系统的事业单位,合格线为75分;报考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教育系统的事业单位,合格线为65分。 (二)资格复审 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时(其中: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和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报考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应提交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含编内教师)还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教育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中央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项目,且于2018年9月1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2)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可享有笔试卷面分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 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必须是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省生源。其中,服役前须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服役前为在校生、在籍生的须在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5年以上,不含5年)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符合以上(1)(2)条款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笔试卷面分达到合格线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待遇。免笔试只进行面试或专业面试(或专业测试)不享受加分待遇。    (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2018年5月7日—5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将有关加分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认真填写《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一份(到下载中心下载),报送报考单位所在地教育部门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5)加分的分值是按笔试卷面分总成绩折成百分制后进行加分计算。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折成百分制)与各项加分之和。 (四)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2、考生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入闱候考室,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天下午17:30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确认,并及时报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自动放弃或审核未通过需要递补,由招考单位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批准,方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有关面试方案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将在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另行公布,未经核准的方案不得擅自组织实施,否则成绩无效。 (五)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1、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考试只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3、考试只面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相同时,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4、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5、幼儿园教师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文件执行,其他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6、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7、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放弃,所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六、选岗     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再相同,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核。 对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考核开始时,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核实考核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考核对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以进行考核;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考核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特殊情况需要递补必须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准。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各县(市、区)政府网站、教育主管部门网站等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属于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下发录(聘)用文件;属于县区学校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人社局联合下发录(聘)用文件。同时按规定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二)本次公开考试所招聘人员都实行试用期一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重新参加考试),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十、第二轮补充招聘工作 经全省统一笔试、面试、考核聘用后,招聘岗位有空缺的市、县(区)教育、人社部门应及时将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全市统一向社会发布第二轮补充招聘岗位。 教育主管部门要按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准的岗位及时登陆省教育考试院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录入。补充招聘岗位为今年各市、县(区)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第一轮录用完成所余的岗位。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第一轮未被聘用的考生可根据发布的补充招聘岗位信息,填报1个岗位。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本方案规定和要求开展补充招聘工作。 十一、其它事项 (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体检环节过后发现考生资格条件或是提供虚假信息等需要取消资格,事前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备案。 (二)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涉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是参考《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关于《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三)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职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四)拥有“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的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报考者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指的是:“报考者所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在学信网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五)职位条件一览表里面的学历类别要求为“全日制”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并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里面的学历类型为“普通”、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或“全日制”。 (六)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职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取得相关科学教师资格证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由报考单位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说明。     考生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名称与职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名称不一致时,按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进行认定,具体由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八)对职位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条件一览表》为准。其中:芗城区生源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原全日制中等师范专业毕业生报考芗城区教师职位视为合格学历;报考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职位,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 (九)关于递补环节,非考生主动放弃的职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需要进行递补,必须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十)此次各县(市、区)、台商投资区、常山开发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公开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在该县(市、区)或开发区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各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任教岗位、服务年限、违约责任等事项。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基层教师队伍的稳定。     (十一)有关的考试成绩、加分、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对象等有关招考信息将通过市、各县(市、区)、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网站发布。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十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三)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四)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或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招考。 (十五)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或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方案的规定负责解释说明。 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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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福建江夏学院-陈娇茹发布于:2018-09-17 14:49:07
泉州幼儿教师招考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4.2018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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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邓怡静发布于:2018-09-17 15:41:47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惠安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在职在编教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惠安县2018年招聘新任教师职位情况表》(附件2),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选择任教学校。每位拟聘考生仅选一次,任教学校选择确定后一律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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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黄焱发布于:2018-09-17 16:17:16
莆田市仙游县2018年幼儿教师招聘情况 一、招聘人数150人,学历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教师资格要求幼儿园(学前教育,含学前教育英语等学科方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音乐、舞蹈、美术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由省统一组织,面试由县统一组织进行。1.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2.参加面试的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合格线为60分及以上。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合格线为70分及以上;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10分钟,内容为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一课题(教材范围另行通知),分值100分(说课稿不计分,面试成绩按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三、计分办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各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考生得分。因招聘人数较多的,当天一个小组不能完成面试须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采取加权平均法计分,计算公式:以同一岗位全部考生的初评成绩平均分(分别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除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初评成绩平均分(分别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得出该组的修正系数,考生最后得分(校正成绩)则为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初评成绩)乘以该组的修正系数;所有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考核: 1.笔试成绩按照教育综合知识成绩的40%与专业知识成绩的60%之和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之和计算。(均按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参加考核的对象,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拟聘岗位数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确定为考核对象。若最后一个出现考试总分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进行加试面试,并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3.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聘对象思想品德表现和计生、综治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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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李双兰发布于:2018-09-17 21:23:21
泉州安溪县2018年幼儿园岗位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进行面试。2018年招幼儿园教师30个,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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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甘巧慧发布于:2018-09-17 21:31:48
厦门市,25周岁以下本专业的毕业生,没有户籍限制,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入围参加面试,面试分为技能和模拟教学,技能方面只要一项未达标就无法进入下一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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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段宇丹发布于:2018-09-17 21:43:01
龙岩市永定区今年幼儿园招45名(其中:设4名专项岗位,招聘2018届福建省首届专科层次免费师范毕业生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永定籍生源)。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必须是2018年3月18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的或龙岩市辖区内生源年龄30周岁及以下, 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专业不限; ②取得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取得普通话水平等级二乙及以上证书和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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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饶傲秋发布于:2018-09-17 21:45:12
江西省抚州市,先在某岗位达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内,按综合成绩排名,录取其中应录的岗位计划数。剩余的该岗位考生则以面试表现来决定该岗位剩余计划数是否录完或录取其中部分岗位计划数或取消剩余的全部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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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泉州师范学院-高淑华发布于:2018-09-17 21:52:59
幼师编制考试内容:笔试和面试。 笔试,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课两部分。面试还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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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游俐俐发布于:2018-09-17 22:14:4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闽教师〔2017〕104号)精神,漳州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317名。现将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3月18日至2000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职位要求的“取得教师资格证”等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2018年3月18日前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三证在2018年3月18日取得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者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7.2018年3月18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6年、2017年、2018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本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8.具备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规定的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9.招考职位中注明“专门职位”的,专门面向在招聘范围内服务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三支一扶”中的“支教”人员进行招考。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优待政策。报考专门职位不享受加分待遇。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含教师),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含教师);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章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教师),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含教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以上有关辞职、辞退、现役、试用期、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等资格条件,以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单位批准的时间为准,时间截止为2018年3月18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截止2018年3月18日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含编内教师),网上报名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未征得相关单位同意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请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此表格在“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www.zzsyzp.com)下载中心下载”,请考生详细阅读填写说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含编内教师)必须在2018年5月31日前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辞职、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职位条件一览表》。 三、报名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网址:http://jszk.eeafj.cn/index.html),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8年3月18日∼3月24日。以市、县(市、区)为单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职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表上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名称与教师资格证上名称一致,否则视为信息失真。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3.在网上报名期间,报考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的个人学习工作简历必须填写完整真实,否则资格审核将不予通过,后果考生自负。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5.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职位的考试方式详见《职位条件一览表》,考试由报考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应加强指导和监督。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包含“中小学(含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 2.报考中职校专业教师(不含基础学科)和中职实训指导教师,笔试只考“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4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满分为150分。报考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合格线为85分;报考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漳浦县、东山县、南靖县、华安县、长泰县、常山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教育系统的事业单位,合格线为75分;报考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教育系统的事业单位,合格线为65分。 (二)资格复审 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时(其中: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和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报考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应提交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含编内教师)还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教育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中央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项目,且于2018年9月1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2)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可享有笔试卷面分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 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必须是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省生源。其中,服役前须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服役前为在校生、在籍生的须在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5年以上,不含5年)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符合以上(1)(2)条款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笔试卷面分达到合格线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待遇。免笔试只进行面试或专业面试(或专业测试)不享受加分待遇。 (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2018年5月7日—5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将有关加分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认真填写《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一份(到下载中心下载),报送报考单位所在地教育部门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5)加分的分值是按笔试卷面分总成绩折成百分制后进行加分计算。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折成百分制)与各项加分之和。 (四)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2.考生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入闱候考室,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天下午17:30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确认,并及时报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自动放弃或审核未通过需要递补,由招考单位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批准,方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有关面试方案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将在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另行公布,未经核准的方案不得擅自组织实施,否则成绩无效。 (五)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1.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考试只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3.考试只面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相同时,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4.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5.幼儿园教师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文件执行,其他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6.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7.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放弃,所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六、选岗 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再相同,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核。 对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考核开始时,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核实考核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考核对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以进行考核;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考核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特殊情况需要递补必须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准。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各县(市、区)政府网站、教育主管部门网站等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属于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下发录(聘)用文件;属于县区学校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人社局联合下发录(聘)用文件。同时按规定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二)本次公开考试所招聘人员都实行试用期一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重新参加考试),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十、第二轮补充招聘工作 经全省统一笔试、面试、考核聘用后,招聘岗位有空缺的市、县(区)教育、人社部门应及时将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全市统一向社会发布第二轮补充招聘岗位。 教育主管部门要按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准的岗位及时登陆省教育考试院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录入。补充招聘岗位为今年各市、县(区)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第一轮录用完成所余的岗位。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第一轮未被聘用的考生可根据发布的补充招聘岗位信息,填报1个岗位。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本方案规定和要求开展补充招聘工作。 十一、其它事项 (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体检环节过后发现考生资格条件或是提供虚假信息等需要取消资格,事前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备案。 (二)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涉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是参考《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关于《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三)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职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四)拥有“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的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报考者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指的是:“报考者所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在学信网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五)职位条件一览表里面的学历类别要求为“全日制”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并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里面的学历类型为“普通”、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或“全日制”。 (六)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职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取得相关科学教师资格证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由报考单位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说明。 考生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名称与职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名称不一致时,按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进行认定,具体由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八)对职位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条件一览表》为准。其中:芗城区生源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原全日制中等师范专业毕业生报考芗城区教师职位视为合格学历;报考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职位,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 (九)关于递补环节,非考生主动放弃的职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需要进行递补,必须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十)此次各县(市、区)、台商投资区、常山开发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公开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在该县(市、区)或开发区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各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任教岗位、服务年限、违约责任等事项。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基层教师队伍的稳定。 (十一)有关的考试成绩、加分、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对象等有关招考信息将通过市、各县(市、区)、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网站发布。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十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三)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四)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或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招考。 (十五)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或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方案的规定负责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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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游俐俐发布于:2018-09-17 22:16:5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闽教师〔2017〕104号)精神,漳州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317名。现将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3月18日至2000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职位要求的“取得教师资格证”等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2018年3月18日前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三证在2018年3月18日取得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者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7.2018年3月18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6年、2017年、2018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本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8.具备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规定的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9.招考职位中注明“专门职位”的,专门面向在招聘范围内服务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三支一扶”中的“支教”人员进行招考。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优待政策。报考专门职位不享受加分待遇。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含教师),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含教师);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章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教师),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含教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以上有关辞职、辞退、现役、试用期、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等资格条件,以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单位批准的时间为准,时间截止为2018年3月18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截止2018年3月18日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含编内教师),网上报名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未征得相关单位同意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请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此表格在“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www.zzsyzp.com)下载中心下载”,请考生详细阅读填写说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含编内教师)必须在2018年5月31日前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辞职、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职位条件一览表》。 三、报名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网址:http://jszk.eeafj.cn/index.html),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8年3月18日∼3月24日。以市、县(市、区)为单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职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表上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名称与教师资格证上名称一致,否则视为信息失真。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3.在网上报名期间,报考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的个人学习工作简历必须填写完整真实,否则资格审核将不予通过,后果考生自负。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5.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职位的考试方式详见《职位条件一览表》,考试由报考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应加强指导和监督。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包含“中小学(含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 2.报考中职校专业教师(不含基础学科)和中职实训指导教师,笔试只考“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4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满分为150分。报考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合格线为85分;报考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漳浦县、东山县、南靖县、华安县、长泰县、常山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教育系统的事业单位,合格线为75分;报考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教育系统的事业单位,合格线为65分。 (二)资格复审 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时(其中: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和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报考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应提交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含编内教师)还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教育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中央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项目,且于2018年9月1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2)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可享有笔试卷面分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 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必须是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省生源。其中,服役前须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服役前为在校生、在籍生的须在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5年以上,不含5年)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符合以上(1)(2)条款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笔试卷面分达到合格线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待遇。免笔试只进行面试或专业面试(或专业测试)不享受加分待遇。 (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2018年5月7日—5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将有关加分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认真填写《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一份(到下载中心下载),报送报考单位所在地教育部门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5)加分的分值是按笔试卷面分总成绩折成百分制后进行加分计算。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折成百分制)与各项加分之和。 (四)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2.考生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入闱候考室,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天下午17:30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确认,并及时报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自动放弃或审核未通过需要递补,由招考单位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批准,方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有关面试方案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将在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另行公布,未经核准的方案不得擅自组织实施,否则成绩无效。 (五)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1.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考试只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3.考试只面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相同时,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4.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5.幼儿园教师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文件执行,其他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6.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7.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放弃,所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六、选岗 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再相同,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核。 对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考核开始时,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核实考核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考核对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以进行考核;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考核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特殊情况需要递补必须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准。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各县(市、区)政府网站、教育主管部门网站等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属于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下发录(聘)用文件;属于县区学校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人社局联合下发录(聘)用文件。同时按规定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二)本次公开考试所招聘人员都实行试用期一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重新参加考试),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十、第二轮补充招聘工作 经全省统一笔试、面试、考核聘用后,招聘岗位有空缺的市、县(区)教育、人社部门应及时将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全市统一向社会发布第二轮补充招聘岗位。 教育主管部门要按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准的岗位及时登陆省教育考试院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录入。补充招聘岗位为今年各市、县(区)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第一轮录用完成所余的岗位。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第一轮未被聘用的考生可根据发布的补充招聘岗位信息,填报1个岗位。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本方案规定和要求开展补充招聘工作。 十一、其它事项 (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体检环节过后发现考生资格条件或是提供虚假信息等需要取消资格,事前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备案。 (二)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涉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是参考《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关于《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三)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职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四)拥有“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的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报考者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指的是:“报考者所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在学信网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五)职位条件一览表里面的学历类别要求为“全日制”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并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里面的学历类型为“普通”、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或“全日制”。 (六)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职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取得相关科学教师资格证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由报考单位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说明。 考生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名称与职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名称不一致时,按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进行认定,具体由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八)对职位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条件一览表》为准。其中:芗城区生源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原全日制中等师范专业毕业生报考芗城区教师职位视为合格学历;报考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职位,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 (九)关于递补环节,非考生主动放弃的职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需要进行递补,必须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十)此次各县(市、区)、台商投资区、常山开发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公开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在该县(市、区)或开发区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各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任教岗位、服务年限、违约责任等事项。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基层教师队伍的稳定。 (十一)有关的考试成绩、加分、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对象等有关招考信息将通过市、各县(市、区)、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网站发布。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十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三)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四)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或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招考。 (十五)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或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方案的规定负责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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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陈小惠发布于:2018-09-17 22:59:51
漳州漳浦今年招12人 。条件: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漳浦县;持有漳浦县有效居住证;漳浦县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2.遵守*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5.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测试得分:80分-86.99分之间 朗读和自由交谈时,个别调值不准,声韵母发音有不到位现象。难点音失误较多。方言语调不明显。有使用方言词、方言语法的情况。)及以上水平。程序:1.网上报名2.体检3.现场确认: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还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进行提交、现场确认报名。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材料: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并由本人签名确认;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④《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验证期至2018年8月10日)一份(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认定机构的证明不予认可;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⑦《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含相关体检报告单)原件(见附件2);⑧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属于省内高校毕业的,应提交加盖“福建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简称“普通高校”,是由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含自治区、直辖市等)主管的实行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属于省外高校毕业的,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⑨照片要求: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提交本人近期小二寸(3cm x4cm)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工作单位及姓名。4.审核认定。5.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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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雷秋梅发布于:2018-09-18 08:03:35
龙岩市新罗区教师招聘:全区共招聘100名 中学教师17名,小学教师66名(含新罗支教专岗1名),幼儿园教师14名(其中: 新罗生源2015级福建省免费师范生1名、新罗区直机关幼儿园2名)。 考试形式:笔试和面试。 面试考生确定: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及格线的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及格线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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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雷秋梅发布于:2018-09-18 08:07:08
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未达面试及格线人员不予聘用,面试总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其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参加新罗区直机关幼儿园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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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沈雯虾发布于:2018-09-18 12:48:20
2018年福建省漳州市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考试报考条件 发布时间:2018/3/13 2:22:22  浏览2次 导读:2018年福建省漳州市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考试报考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3月18日至2000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职位要求的“取得教师资格证”等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2018年3月18日前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三证在2018年3月18日取得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者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7、2018年3月18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6年、2017年、2018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本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8、具备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规定的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9、招考职位中注明“专门职位”的,专门面向在招聘范围内服务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三支一扶”中的“支教”人员进行招考。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优待政策。报考专门职位不享受加分待遇。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含教师),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含教师);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章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教师),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含教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以上有关辞职、辞退、现役、试用期、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等资格条件,以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单位批准的时间为准,时间截止为2018年3月18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截止2018年3月18日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含编内教师),网上报名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未征得相关单位同意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请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此表格在“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www.zzsyzp.com)下载中心下载”,请考生详细阅读填写说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含编内教师)必须在2018年5月31日前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辞职、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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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韩艺华发布于:2018-09-18 12:53:0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闽教师〔2017〕104号)精神,漳州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317名。现将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3月18日至2000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职位要求的“取得教师资格证”等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2018年3月18日前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三证在2018年3月18日取得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者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7、2018年3月18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6年、2017年、2018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本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8、具备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规定的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9、招考职位中注明“专门职位”的,专门面向在招聘范围内服务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三支一扶”中的“支教”人员进行招考。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优待政策。报考专门职位不享受加分待遇。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含教师),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含教师);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章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教师),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含教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以上有关辞职、辞退、现役、试用期、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等资格条件,以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单位批准的时间为准,时间截止为2018年3月18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截止2018年3月18日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含编内教师),网上报名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未征得相关单位同意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请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此表格在“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www.zzsyzp.com)下载中心下载”,请考生详细阅读填写说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含编内教师)必须在2018年5月31日前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辞职、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2018福建漳州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317人岗位表》。 三、报名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8年3月18日~3月24日。以市、县(市、区)为单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职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表上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名称与教师资格证上名称一致,否则视为信息失真。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3、在网上报名期间,报考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的个人学习工作简历必须填写完整真实,否则资格审核将不予通过,后果考生自负。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5、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职位的考试方式详见《职位条件一览表》,考试由报考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应加强指导和监督。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包含“中小学(含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 2、报考中职校专业教师(不含基础学科)和中职实训指导教师,笔试只考“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4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满分为150分。报考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合格线为85分;报考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漳浦县、东山县、南靖县、华安县、长泰县、常山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教育系统的事业单位,合格线为75分;报考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教育系统的事业单位,合格线为65分。 (二)资格复审 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时(其中: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和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报考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应提交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含编内教师)还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教育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中央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项目,且于2018年9月1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2)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可享有笔试卷面分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 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必须是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省生源。其中,服役前须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服役前为在校生、在籍生的须在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5年以上,不含5年)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符合以上(1)(2)条款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笔试卷面分达到合格线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待遇。免笔试只进行面试或专业面试(或专业测试)不享受加分待遇。 (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2018年5月7日—5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将有关加分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认真填写《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一份(到下载中心下载),报送报考单位所在地教育部门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5)加分的分值是按笔试卷面分总成绩折成百分制后进行加分计算。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折成百分制)与各项加分之和。 (四)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2、考生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入闱候考室,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天下午17:30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确认,并及时报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自动放弃或审核未通过需要递补,由招考单位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批准,方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有关面试方案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将在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另行公布,未经核准的方案不得擅自组织实施,否则成绩无效。 (五)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1、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考试只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3、考试只面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相同时,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4、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5、幼儿园教师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文件执行,其他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6、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7、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放弃,所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六、选岗 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再相同,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核。 对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考核开始时,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核实考核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考核对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以进行考核;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考核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特殊情况需要递补必须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准。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各县(市、区)政府网站、教育主管部门网站等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属于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下发录(聘)用文件;属于县区学校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人社局联合下发录(聘)用文件。同时按规定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二)本次公开考试所招聘人员都实行试用期一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重新参加考试),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十、第二轮补充招聘工作 经全省统一笔试、面试、考核聘用后,招聘岗位有空缺的市、县(区)教育、人社部门应及时将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全市统一向社会发布第二轮补充招聘岗位。 教育主管部门要按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准的岗位及时登陆省教育考试院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录入。补充招聘岗位为今年各市、县(区)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第一轮录用完成所余的岗位。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第一轮未被聘用的考生可根据发布的补充招聘岗位信息,填报1个岗位。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本方案规定和要求开展补充招聘工作。 十一、其它事项 (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体检环节过后发现考生资格条件或是提供虚假信息等需要取消资格,事前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备案。 (二)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涉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是参考《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关于《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三)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职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四)拥有“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的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报考者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指的是:“报考者所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在学信网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五)职位条件一览表里面的学历类别要求为“全日制”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并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里面的学历类型为“普通”、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或“全日制”。 (六)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职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取得相关科学教师资格证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由报考单位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说明。 考生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名称与职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名称不一致时,按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进行认定,具体由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八)对职位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条件一览表》为准。其中:芗城区生源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原全日制中等师范专业毕业生报考芗城区教师职位视为合格学历;报考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职位,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 (九)关于递补环节,非考生主动放弃的职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需要进行递补,必须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十)此次各县(市、区)、台商投资区、常山开发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公开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在该县(市、区)或开发区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各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任教岗位、服务年限、违约责任等事项。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基层教师队伍的稳定。 (十一)有关的考试成绩、加分、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对象等有关招考信息将通过市、各县(市、区)、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网站发布。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十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三)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四)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或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招考。 (十五)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或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方案的规定负责解释说明。 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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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韩艺华发布于:2018-09-18 12:53:3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闽教师〔2017〕104号)精神,漳州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317名。现将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3月18日至2000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职位要求的“取得教师资格证”等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2018年3月18日前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三证在2018年3月18日取得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者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7、2018年3月18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6年、2017年、2018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本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8、具备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规定的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9、招考职位中注明“专门职位”的,专门面向在招聘范围内服务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三支一扶”中的“支教”人员进行招考。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优待政策。报考专门职位不享受加分待遇。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含教师),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含教师);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章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教师),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含教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以上有关辞职、辞退、现役、试用期、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等资格条件,以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单位批准的时间为准,时间截止为2018年3月18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截止2018年3月18日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含编内教师),网上报名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未征得相关单位同意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请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此表格在“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www.zzsyzp.com)下载中心下载”,请考生详细阅读填写说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含编内教师)必须在2018年5月31日前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辞职、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2018福建漳州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317人岗位表》。 三、报名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8年3月18日~3月24日。以市、县(市、区)为单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职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表上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名称与教师资格证上名称一致,否则视为信息失真。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3、在网上报名期间,报考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的个人学习工作简历必须填写完整真实,否则资格审核将不予通过,后果考生自负。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5、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职位的考试方式详见《职位条件一览表》,考试由报考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应加强指导和监督。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包含“中小学(含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 2、报考中职校专业教师(不含基础学科)和中职实训指导教师,笔试只考“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4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满分为150分。报考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合格线为85分;报考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漳浦县、东山县、南靖县、华安县、长泰县、常山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教育系统的事业单位,合格线为75分;报考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教育系统的事业单位,合格线为65分。 (二)资格复审 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时(其中: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和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报考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应提交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含编内教师)还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教育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中央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项目,且于2018年9月1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2)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可享有笔试卷面分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 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必须是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省生源。其中,服役前须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服役前为在校生、在籍生的须在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5年以上,不含5年)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符合以上(1)(2)条款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笔试卷面分达到合格线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待遇。免笔试只进行面试或专业面试(或专业测试)不享受加分待遇。 (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2018年5月7日—5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将有关加分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认真填写《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一份(到下载中心下载),报送报考单位所在地教育部门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5)加分的分值是按笔试卷面分总成绩折成百分制后进行加分计算。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折成百分制)与各项加分之和。 (四)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2、考生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入闱候考室,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天下午17:30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确认,并及时报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自动放弃或审核未通过需要递补,由招考单位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批准,方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有关面试方案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将在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另行公布,未经核准的方案不得擅自组织实施,否则成绩无效。 (五)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1、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考试只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3、考试只面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面试成绩相同时,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4、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5、幼儿园教师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文件执行,其他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6、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7、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放弃,所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六、选岗 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再相同,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核。 对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考核开始时,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核实考核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考核对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应在招聘单位约定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以进行考核;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考核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特殊情况需要递补必须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准。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各县(市、区)政府网站、教育主管部门网站等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属于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下发录(聘)用文件;属于县区学校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人社局联合下发录(聘)用文件。同时按规定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二)本次公开考试所招聘人员都实行试用期一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重新参加考试),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十、第二轮补充招聘工作 经全省统一笔试、面试、考核聘用后,招聘岗位有空缺的市、县(区)教育、人社部门应及时将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全市统一向社会发布第二轮补充招聘岗位。 教育主管部门要按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准的岗位及时登陆省教育考试院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录入。补充招聘岗位为今年各市、县(区)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第一轮录用完成所余的岗位。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第一轮未被聘用的考生可根据发布的补充招聘岗位信息,填报1个岗位。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本方案规定和要求开展补充招聘工作。 十一、其它事项 (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体检环节过后发现考生资格条件或是提供虚假信息等需要取消资格,事前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备案。 (二)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涉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是参考《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关于《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三)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职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四)拥有“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的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报考者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指的是:“报考者所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在学信网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五)职位条件一览表里面的学历类别要求为“全日制”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并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里面的学历类型为“普通”、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或“全日制”。 (六)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职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取得相关科学教师资格证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由报考单位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说明。 考生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名称与职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名称不一致时,按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进行认定,具体由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八)对职位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条件一览表》为准。其中:芗城区生源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原全日制中等师范专业毕业生报考芗城区教师职位视为合格学历;报考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职位,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 (九)关于递补环节,非考生主动放弃的职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需要进行递补,必须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十)此次各县(市、区)、台商投资区、常山开发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公开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在该县(市、区)或开发区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各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任教岗位、服务年限、违约责任等事项。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基层教师队伍的稳定。 (十一)有关的考试成绩、加分、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对象等有关招考信息将通过市、各县(市、区)、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网站发布。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十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三)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四)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考试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或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招考。 (十五)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或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方案的规定负责解释说明。 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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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闽西职业技术学院-胡晓丽发布于:2018-09-18 12:56:52
晋江市2018年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新任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计划招聘128人,其中:普通教育(中学)37人,普通教育(小学)40人,学前教育50人,特殊教育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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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江小倩发布于:2018-09-18 13:03:56
2018年福清市计划招聘230人,其中8人计划用于已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的高层次人才及免费师范生,剩余的岗位及招聘人数如下:中学教师21人,小学教师141人,幼儿教师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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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曾经的发布于:2018-09-18 13:15:31
三明市尤溪县今年幼儿园预计招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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