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护:通过制定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法可依。例如,贯彻《非遗法》的执法检查,确保法律规定的保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加强传承人培养: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和管理,确保传统知识和技能的传承。通过认定和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保持文化的连续性。
开展保护项目研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科学研究和认定,建立国家级和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确保其得到妥善保护和传承。
建立保护机构和设施:设立专门的保护机构,建设相关设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物质基础。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文化多样性和全球文化交流。
加强非遗保护与生产技术的研发与改进: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高校和企业建立非遗保护生产技术的研究机构和重点实验室,提高非遗产品的创作设计水平。
鼓励非遗衍生品的开发:拓展非遗产品的主题和表现形式,注重现代人的审美与需求,丰富非遗的表现形式。
加大经费投入和人才培养:不断增加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培养专门人才,确保保护工作的持续进行。
开展普查和记录:通过现代化手段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档案和数据库,确保其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
推动非遗保护与旅游发展相融合: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发展相结合,促进文化和经济的共同发展
点赞 (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