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现行宪法。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旨在在全社会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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