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是每年的12月4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设立这一节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目的在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体来说: 纪念现行宪法的颁布: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是我国现行宪法,它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适应了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为了纪念这部具有重要意义的宪法的颁布。 普及宪法知识:有助于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让民众了解宪法的内容、地位和作用,提高公民对宪法的认识和理解,使宪法深入人心。 强化宪法权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强调宪法的权威性,促使全社会尊重宪法、维护宪法,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促进依宪治国:推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格依照宪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宪法的规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实现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培养法治文化: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的社会氛围,有利于培养和形成良好的法治文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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