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在中国,宪法的历史沿革如下: 1954年宪法: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是在1949年颁布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基础上修改制定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 1975年宪法: 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对1954年宪法进行了修改,共30条,被称为七五宪法。 1978年宪法: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对1975年宪法进行了修改,共4章60条,被称为七八宪法。 1982年宪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了第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被称为八二宪法。现行宪法即以1982年宪法为基础,经过了多次修正。 此外,*设立了国家宪法日,以纪念宪法的通过和实施,并提高公众对宪法的认识和尊重。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点赞 (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