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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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西南医科大学-胡湘灵发布于:2024-12-06 19:38:33
第一部宪法: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成立,负责宪法草案的起草工作。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20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 宪法修订: 1975年和1978年,宪法经过两次大的修订,但受历史条件的限制,修正的内容没有适应国家的新变化。 1980年5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多次修改,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此后,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做了五次修正,成为现行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分为序言和正文两大部分,其中正文共四章143条,规定了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国家根本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等内容。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需遵循特定程序,其实施则通过立法、执法、司法和全民守法来实现,国家还专门规定了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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