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它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对国家和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具有根本性的指导作用1。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宪法确立了国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治国等,这些指导思想和原则为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规范和保障: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政策,如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这些规定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权力制约和监督:宪法通过规定国家机关的职权和相互关系,以及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防止权力滥用。
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宪法明确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这些权利和自由是公民参与社会生活、行使其他权利的基础。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宪法通过规定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原则,以及对国家象征和标志的保护,增强了国家凝聚力和民族团结。
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宪法通过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改革开放的基本政策,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1。
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宪法的实施和监督工作,以及对宪法的宣传教育,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法治观念,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深入发展2。
这些作用共同构成了宪法在国家治理中的核心地位,是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和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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