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阐述国家发展历程、重大历史事件、制宪目的等,对国家根本任务、指导思想等进行说明,为宪法正文奠定基调、提供背景基础。 总纲:规定国家的性质(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明确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家形式(政体、结构形式等),还有基本经济制度、文化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详细列举公民依法享有的诸如平等权、政治权利(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人身自由权利、宗教信仰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等基本权利,同时也规定公民需履行的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等各项义务。 国家机构: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各类国家机构的设置、组成、职权、相互关系以及产生、罢免等运行机制进行规定,确保国家权力有序运行。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国徽的样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这些是国家的重要象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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