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根本宗旨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最终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宪法的基本原则如下:
1. 党的领导原则: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宪法凸显党领导与人民意志统一。
2. 人民主权原则:一切权力归人民,借由规定国体、政体等,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3.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视人权为基本权益,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入宪。
4. 民主集中制原则:国家机构按此运行,人大主导,其他机关由其产生、对其负责,央地职权合理划分。
5. 权力监督和制约原则:国家权力各部分相互监督牵制,防权力滥用,护公民权利。
6. 法治原则:确立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是关键,要求各方依法行事,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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