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的改革历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它包括序言、总纲等内容,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发挥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1954年宪法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除序言外,分为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及国旗、国徽、首都等4章106条.
1975年宪法
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七五宪法”。当时处于特殊历史时期,该宪法从1970年3月启动修改工作,历经近5年时间完成,条文从106条减为30条.
1978年宪法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称为“七八宪法”,共60条.
1982年宪法及五次修正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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