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也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以及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
宪法的历史
新中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1975年、1978年、1982年通过四部宪法,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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