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存在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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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设定的轨道上有序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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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宪法不仅赋予国家机关权力,还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来规范和制约这些权力,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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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通过宪法,人民的基本权利得到了最明确的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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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宪法调整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及其他最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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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国家的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宪法为国家的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提供了框架和指导原则,促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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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作为上层建筑,对自己的经济基础起着影响作用:宪法通过对国家基本制度的规定,影响和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
综上所述,宪法的存在意义在于它不仅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规范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国家发展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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