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的形成与发展历程如下:
起源与雏形
1930年11月,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定的最早一部人民宪法,也是中国宪法的雏形.
临时宪法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是当时全国的施政纲领.
第一部正式宪法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新中国的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了中国人民革命的成果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新胜利,反映了过渡时期国家发展的根本要求和全国人民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意愿.
后续修订
- 1975年宪法: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受当时历史条件限制,这部宪法在内容上存在一些缺陷.
- 1978年宪法: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被破坏的民主法制原则和国家机构体系,但受当时历史条件的制约,通过之初便已经不能适应当时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形势需要,在随后的两年又作了两次修改.
- 1982年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它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丰富经验,适应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此后,为适应时代发展,还进行了五次修正,使其不断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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