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西南医科大学-官菲菲发布于:2024-12-04 12:22:15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党的领导原则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宪法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的规定,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__LINK_ICON]. 人民主权原则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我国宪法通过确认国体、基本经济制度、政体以及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等权利,保障了人民的主人翁地位[__LINK_ICON].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为一项基本原则,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如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人身自由、信仰自由、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等,都是重要的人权体现[__LINK_ICON]. 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基本格局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__LINK_ICON]. 民主集中制原则 国家权力统一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它们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同时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__LINK_ICON]. 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 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在我国,主要表现为人大、政府、检察院等国家机构之间相互监督的原则[__LINK_I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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