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相关权益

用户头像
来自西南医科大学-张珺树发布于:2024-12-04 09:05:03
宪法规定了诸多公民权益,这些权益是公民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政治权利 -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基础权利。例如,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等差别,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能通过投票选举代表自己意志的人大代表。 -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的自由:公民能够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通过合法的出版刊物阐述见解,也可以依法集会、结社来维护自己所属群体的利益,还能通过*、示威表达意愿,但这些权利的行使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人身权利 -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比如,公安机关若无合法程序,不得随意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这保障了公民的基本安全和行动自由。 -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等。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维护公民的人格完整和尊严。 经济权利 - 财产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使公民能够安心积累和传承财富。 - 劳动权和休息权: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劳动获取报酬,同时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通过规定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等措施来保障公民的休息权。 社会权利 - 获得物质帮助权: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如我国建立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制度,就是为了保障公民这一权利的实现。 - 受教育权: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兴办教育事业,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等方式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为公民个人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知识基础。
点赞 (0) 回复
发布回复
点击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