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具体如下:
从内容上看
- 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任务:明确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等根本制度,以及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根本任务,如我国宪法规定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等。
- 确认国家权力归属与配置:指出国家权力属于人民,规定国家机构的设置、职权及相互关系,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 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义务:详细列举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如平等权、人身自由权等,同时规定公民应履行的基本义务,如纳税、服兵役等。
从法律效力看
-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 为法制统一奠定基础: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确保法律体系内部的协调一致。
从制定和修改程序看
- 制定程序严格:通常由专门的制宪机关或通过特定程序制定,以保证其权威性和稳定性。
- 修改程序复杂:一般需经过严格的程序和多数同意,如我国宪法的修改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
从本质和作用看
- 反映政治力量对比关系: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
- 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民主政治:确认国家政权的合法性,巩固革命胜利成果,保障民主政治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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