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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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西南医科大学-邓思程发布于:2024-12-03 18:09:31

宪法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政治性 - 宪法是政治斗争(在阶级社会里主要是阶级斗争)的结果。它反映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通过法定程序将政治成果固定下来。比如,资产阶级国家宪法体现资产阶级的意志,保障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地位;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体现人民的意志,确保人民当家作主。 - 宪法规定国家的政治体制,包括政权组织形式、选举制度等诸多政治内容,这些内容对于国家政治生活的运行起到基础性的作用。 根本性 - 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内容。包括国家的性质(如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根本任务(如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等内容,这些内容涉及国家整体架构和长远发展。 - 它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普通法律不能与宪法相抵触,这体现了宪法作为根本法的地位,从根本上规范了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 民主性 - 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与民主政治紧密相连。在近代,宪法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产物,它以民主制度为基础,规定公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如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权利。 - 社会主义宪法更是将民主原则法律化,如我国宪法规定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国家权力,充分体现了民主性,保障人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 法治性 - 宪法是法治的核心。它规定了国家权力的范围和运行方式,为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提供了准则。任何国家机关都必须在宪法的框架内活动,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 宪法维护法律秩序,保障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通过法治原则保障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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