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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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西南医科大学-尹萧涵发布于:2024-12-03 09:53:05
宪法和普通法律主要有以下区别: 内容方面 - 宪法规定的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内容,包括国家的根本制度(如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根本任务、国家性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根本性问题。例如,我国宪法规定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明确了国家性质。 - 普通法律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它的内容只涉及社会生活的某一个方面,如刑法主要规定犯罪和刑罚相关内容,调整刑事法律关系;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法律效力方面 -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是普通法律的立法依据,一切普通法律都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 普通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它要以宪法为基础,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具体的法律规范制定。 制定和修改程序方面 -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一般要成立专门的制宪机构,经过复杂的程序。在我国,宪法的修改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 普通法律的制定和修改程序相对简单,一般只需由立法机关按照普通立法程序进行即可。如在我国,普通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以全体代表或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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