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以下是关于宪法的具体介绍:
主要内容
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我国宪法还规定了国家的指导思想、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家性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经济制度、文化制度、外交政策和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等.
重要地位
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制定与修改
制定一般要求成立专门机构,如制宪会议等,通过程序也比普通法律严格,通常需制宪机关成员的特定多数同意,有的国家还需全民公决 。修改程序更为严格,只有宪法规定的特定主体才可提出修改议案,且修改需经更严格的多数通过程序.
发展历程
世界上最早的宪法是英国的不成文宪法,美国1787年9月通过的《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1791年法国制定了欧洲大陆第一部宪法.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1908年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历经多次修改完善.
主要分类
包括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等传统分类,以及社会主义类型宪法和资本主义类型宪法的本质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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