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贸二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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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宋宇轩发布于:2018-06-11 09:53:12
人无德不立,国无法不治。道德是人们心中的法律,法律是成文的道德。法律与道德对于社会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缺一不可。法律与道德作为人类社会两种重要的调整机制,共同维护人类社会关系稳定、和谐发展。结合现实谈谈你对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的理解。 格式:班级+姓名+学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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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南京财经大学-郭欣然发布于:2018-06-11 10:13:33
国贸二班 郭欣然 1742225道德和法律之间并非泾渭分明的,他们有很多重合部分。有些道德也是法律的条文,有些法条规定的就是道德。比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一个典型的“常回家看看”法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应到关注老人的身心,常回家看望老人,如果子女不履行义务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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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朱逸昕发布于:2018-06-11 10:13:44
国贸2班 朱逸昕 1742206 需要强调的是,“法主德辅”绝非否定道德的作用,而仅仅是指在治国方略的层面上,法治更适合作为主体,也更应该成为主体,而以德治国是建构法治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战略。换句话说,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既是互为支撑的结合,也是主次有序的结合。法治是良法之治,法律与道德相对分离,法治与德治主次有序,但我们的认识和实践并不止步于此,而是为了最终获得更高层次的复归,形成良法善治的辩证统一体。可见,道德与法律从历史上的浑然一体,到近现代的相对分立,再到与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相辅相成,是一个“正反合”的辩证发展过程,是在不断扬弃中获得“统一”的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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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张越凡发布于:2018-06-11 10:13:48
国贸二班 张越凡 1742211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法理学核心的问题之一。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不是法哲学的局部问题,而是贯穿于整个法哲学的全局问题。凡是法治不及之处,皆是德治用武之地,法治不可能完全取代德治。从某种意义上讲,在一个法制完善和健全的国家中,法律几乎已成了一部道德规则的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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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杨秉辉发布于:2018-06-11 10:14:05
国贸二班 杨秉辉 1742242 法调整的是人们 的外部行为,即意志的外在表现,因为法定首 要任务是要建立一种外在秩序。道德则不 同,它同时要求人们的外部行为和内在动机 都符合道德准则。它给人们提出并要求解 决的不仅是举止行动,还包括动机和世界观 问题,而且更注重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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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南京财经大学-郭欣然发布于:2018-06-11 10:14:09
国贸二班 郭欣然 1742225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道德是高层次的法律。显然,法律规定的都是底线一般的规定,只要你能守住自己基本的道德底线都不太会触犯法律。但是想要保持高尚的道德则需要很高的觉悟。你的道德一定比法律的规定要高的许多。所以道德与法律之间存在位阶,很难抛弃道德看法律,也很难抛弃法律谈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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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杨嘉熙发布于:2018-06-11 10:14:16
国贸二班 杨嘉熙 1742207 道德是靠公民自我的约束而实现的,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来实现的. 违反道德的行为是不会受到司法制裁的,而违反法律的行为是一定会受到制裁的. 违反道德不一定违反法律,违反法律一定是违反道德的. 法律其实某种意义上就是根据这个社会的道德水平而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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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张越凡发布于:2018-06-11 10:14:29
国贸二班 张越凡 1742211.道德的学理含义   从唯物史观的角度来看,道德根源于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道德的内容最终由经济条件决定,并伴随经济的发展而有相应的变化;基于不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不同社会集团,有着不同的道德观,在阶级社会中的道德具有阶级性。因此,道德可以简单概括为:道德是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自然人关于善与恶、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见等观念、原则以及规范的总合,或者说是一个综合的矛盾统一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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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汪国栋发布于:2018-06-11 10:14:35
国贸二班汪国栋1742247 做一个有道德的社会公民 是每一个人的义务 一个人如果没有道德 社会会谴责我们 社会监督着我们的所作所为 每个人都有道德 我们的社会会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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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朱逸昕发布于:2018-06-11 10:14:40
国贸2班 朱逸昕 1742206 从思维特性上看,西方传统深受形式逻辑和分析哲学的熏陶,进而更多将法律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看待,钻研法律的内部构造和法律适用的方法。同时,西方特有的自然法与制定法的二元对立,为反思法的强制力提供了有益的视角,深化了人们对法现象的认识。但也必须看到,道德与法律之关系并非唯此一种。中华文明特有的圆通和包容的性格,为两者的相互结合、获得更高层次的统一,提供了诸多的可能性。归根到底,法治乃良法之善治,是良善之人看待、处理天人关系和人人关系的一种人类高级形态,是寓德于法的治国方略。法治中国是具有高度主体性意识的法治形式,而非跟随西方的亦步亦趋。法治中国必将展现中国智慧、中国风格、中国气象。正如林毓生所言,我们应当试图寻找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把一些中国文化传统中的符号与价值系统加以改造,使经过改造的符号与价值系统变成有利于变迁的种子,同时在变迁的过程中继续保持文化的认同。”自然,法律与道德的辩证统一,必须在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获得,也同样必须经历实践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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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南京财经大学-郭欣然发布于:2018-06-11 10:14:53
国贸二班 郭欣然 1742225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法理学核心的问题之一。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不是法哲学的局部问题,而是贯穿于整个法哲学的全局问题。凡是法治不及之处,皆是德治用武之地,法治不可能完全取代德治。从某种意义上讲,在一个法制完善和健全的国家中,法律几乎已成了一部道德规则的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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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张越凡发布于:2018-06-11 10:15:03
国贸二班 张越凡 1742211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道德,也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法律。今天的社会,代表不同利益的统治集团仍然还存在,不同的统治集团各有各自的阶级利益,以及与其阶级利益相适应的道德。法律在本质上是统治集团的整体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既然法律是意志的具体化,而道德当然属于意志范畴,那么法律当然反映统治阶级的道德观。从侧重道德的角度,法律可以定义为:法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的内容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   定。体现了法的国家意志性和统治阶级意志,以及法的物质制约性。法就是这两个方面的矛盾统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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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杨秉辉发布于:2018-06-11 10:15:05
国贸二班 杨秉辉 1742242 法是以“国家意志”形 式出现的,表现在政权机关所制定的*、 法律、法规、决议、条例、指示等规范性 文件中。道德则是以“社会意志”形式出现 的,作为“社会意志”,它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 式,如医务道德、政治道德、商业道德、社 会舆论、社会公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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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南京财经大学-郭欣然发布于:2018-06-11 10:15:38
国贸二班 郭欣然 1742225何为法律?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行为和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反映、维护一定社会历史时期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社会规范体系。 何为道德?道德是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所决定的特殊意识形态,是以善与恶,好与坏、公正与偏私、诚调整人们之间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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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张越凡发布于:2018-06-11 10:15:38
国贸二班 张越凡 1742211道德与法律是相互联系的。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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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杨嘉熙发布于:2018-06-11 10:15:45
国贸二班 杨嘉熙 1742207 道德与法律两者相辅相成,法律需要道德的支撑,道德需要法律的辅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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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杨秉辉发布于:2018-06-11 10:15:52
国贸二班 杨秉辉 1742242 法是通 过为人们确定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 通过建立法律关系来调节人们之间的关 系。而道德则主要是通过为人们指出在社 会生活中的义务,在人们中间建立起以义务 为纽带的道德关系而调整人们之间的关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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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南京财经大学-郭欣然发布于:2018-06-11 10:16:12
国贸二班 郭欣然 1742225法律主要起约束的作用,它让人们在正确的轨道上行驶,一旦偏离这个轨道,法律就会用自己的办法使他回到正轨。然而,一个人在轨道上走的快与慢,走的姿势,是前进还是后退是法律所不能涉及的。这个时候,我们更需要道德的作用,使更多人朝着正确的方向快速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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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张越凡发布于:2018-06-11 10:16:20
国贸二班 张越凡 17422111.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是一种“恶法”,是无法获得人们的尊重和自觉遵守的。执法者的职业道德的提高,守法者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的加强,都对法的实施起着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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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王涑婷发布于:2018-06-11 10:16:35
国贸二班 王涑婷 1742201 道德是法律的基础。任何制定法总是基于对道德的考虑而形成的。以刑法为例,理论上,犯罪分为自然犯与法定犯。自然犯在性质上违反伦理,很明显对这类犯罪的规定是在道德基础上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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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南京财经大学-郭欣然发布于:2018-06-11 10:16:42
国贸二班 郭欣然 1742225其实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的产物,都反映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具有相同的理论基础,许多基本原则和内容是一致的。法制的表现形式是规范性文件,道德通常表现为一般社会意志;法律着重要求人们的外部行为及后果,道德着重要求人们内心世界的善良。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道德通过人们的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发生作用;二者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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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张越凡发布于:2018-06-11 10:16:54
国贸二班 张越凡 1742211 2.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法律的实施,本身就是一个惩恶扬善的过程,不但有助于人们法律意识的形成,还有助于人们道德的培养,法的实施对社会道德的形成和普及起了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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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杨嘉熙发布于:2018-06-11 10:17:05
国贸二班 杨嘉熙 1742207 法律与道德的交叉与渗透,有两个重要表现:一是法律意识与道德观念具有同一属性而相互联系,二是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调控范围有所重叠而相互包容.一般来说,凡是法律所禁止和制裁的行为,也是道德所禁止和谴责的行为;凡是法律所要求和鼓励的行为,也是道德所培养和倡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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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南京财经大学-郭欣然发布于:2018-06-11 10:17:24
国贸二班 郭欣然 1742225我们在生活中不难遇到这样的例子:例如一个人触犯了法律,但他得到了世人的支持,即他违反了法律但是并没有违反道德,有时甚至得到舆论的支持。再例如人们有时并没有触犯法律,但是却违背了良心做了违反道德的事,结果一辈子收到良心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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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张越凡发布于:2018-06-11 10:17:25
国贸二班 张越凡 1742211 3.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一些道德,随社会的发展,逐渐凸现出来,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的并有被经常违反的危险,立法者就有可能将之纳入法律的范畴。反之,某些过去曾被视为不道德的因而需用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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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张越凡发布于:2018-06-11 10:17:58
国贸二班 张越凡 1742211 理论探讨的价值归宿就是服务于实践。实践中应尽力从两个方面来正确处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是健全“法   制”与强化“德制”同步进行;二是在法律与道德之间再造资源,构建区别于法律和道德又能对法律和道德予以双向弥补的第三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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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胡佳伟发布于:2018-06-11 10:18:03

国贸二班 胡佳伟 1742244 道德是人们心中的法律,法律是成文的道德。法律与道德相互促进与融合的成熟形态,即表现为法律信仰与法治观念,亦即形成法律至上的规则意识,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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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华东师范大学-宋嘉玥发布于:2018-06-11 10:18:03

国贸二班,1742231,宋嘉玥,法律比道德更加严厉,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律规范人的行为,使之不做出格的事情,道德规范人的思想,让人知道自己该如何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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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杨秉辉发布于:2018-06-11 10:18:10
国贸二班 杨秉辉 1742242 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区别的,不能相互替代、混为一谈,也不可偏废,所以单一的法治模式或单一的德治模式不免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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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张越凡发布于:2018-06-11 10:18:30
国贸二班 张越凡 1742211 首先,在健全“法制”方面,应取向法律规范极限度周延并实效于经济生活的所有领域,构建法制形式合理与价值基础相统一的“现代法制”。“现代法制”的起点就是对“传统法制”从法律观念、法律体系到法律实施予以系统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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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汪国栋发布于:2018-06-11 10:18:37
国贸二班汪国栋 1742247道德与法律是互利共生的 道德的缺乏促进国家强制力实施法律 法律的完善促进社会道德的形成 如果没有道德 只有法律 我们社会就像处于暴政之下 相反 我们的社会会摇摆不定风雨飘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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