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安徽财经大学-王欣怡发布于:2024-11-21 15:40:59
考试违规行为分为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两种形式。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在考试过程中交头接耳等。五有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许可,擅自离开考场。七、将试卷、答卷等带出考场。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答题或在答卷上做标记。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在考试的过程当中或考试结束之后,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二、抄袭。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四、携带作弊器材。五、替口。六、故意销毁试卷等考试材料。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个人信息。八、皆传物品或者是交换试卷、答卷等。九、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是企图获得试题或考试成绩。十、通过伪造证件等获得考试资格或加分资格。十一、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雷同卷。十二、考场纪律混乱,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十三、考试工作人员协助作弊。十四、其他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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