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知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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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西南医科大学-谢婷发布于:2024-11-04 16:03:44
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第19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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