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学习
共享课程
集体备课
考试公示
领课群
排行榜
登录
注册
课群话题
>
话题详情
法律小知识3
来自
西南医科大学-罗虹
发布于:2024-11-04 10:00:03
微信截图,QQ截图等 并不当然具有证据效力 因易于伪造、变造并不当然具有 证据效力。截图可以作为证据, 但能否采信要看实际情况。 所以聊天记录勿轻易删除,截图 没有任何意义。如果求个放心, 可以去公证处公证。聊天记录具 有证据效力。
点赞 (0)
回复
发布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