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西南医科大学-卢洺宇发布于:2024-11-02 14:35:25
定金规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定金的定义与性质: - 定金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由一方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其他代替物。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2. 定金合同的成立: - 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当事人订立定金合同后,不履行交付定金的约定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 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并且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等内容。 3. 定金的数额限制: -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4. 定金罚则: -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例如,甲向乙购买货物并交付了定金,之后甲无正当理由拒绝购买货物,那么甲无权要求乙返还定金。 -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比如,乙收取了甲的定金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向甲交付货物,那么乙需要向甲双倍返还定金。 5. 与主合同的关系: - 定金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的,定金合同也随之无效或者不发生效力。 6. 定金与其他款项的区别: - 与预付款不同,预付款是主合同的内容之一,是为帮助对方履行合同的一种支付行为,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预付款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不管是哪一方违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回。 - 与押金相比,押金只是民间交易形式,并不具有法律效力(特殊约定除外)。押金的数额没有限制,违约后果通常是退还押金,不同于定金的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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