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西南医科大学-毛朝平发布于:2024-11-01 16:31:18
含义 -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例如,刑法未将某种行为界定为犯罪,司法机关就不能自行创造罪名对实施该行为的人进行定罪。 内容 - 排斥习惯法:定罪量刑必须依据成文的法律,习惯法不能成为刑法的渊源,以防止司法擅断。 - 禁止类推解释:对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行为,不能通过类推的方式将其认定为犯罪。不过,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是被允许的。 - 刑法的效力禁止溯及既往:但如果新法对犯罪人更有利则可以溯及既往。这保障了公民对自己行为后果的可预测性。 意义 - 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使公民能事先预测自己行为的性质与后果,避免因法律的不确定性而遭受不公正的处罚,同时也对司法权起到了限制作用,保障司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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