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的教育理念
实施公共的免费的教育,通过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全面发展的人,通过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制度革命来实现教育公平,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教育公平理论的主要观点。中国共产党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教育公平理论,把普遍实现人民群众受教育权利、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作为教育公平的三大主题,以改革促公平,以发展促公平,通过建国70年来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形成了中国共产党的教育公平观。
一、普遍实现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利
马克思主义认为,受教育权是每个公民都应拥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无产阶级改造社会的一项基本条件。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设想中,对一切儿童实施公共的免费的教育,是共产主义教育的基本原则,是最为基本的教育权利,是社会公平和教育公平的具体体现。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明确指出要以社会教育代替家庭教育,对一切儿童实行公共的和免费的教育。[1]294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指出对所有已满一定年龄的儿童,都要实施生产劳动同智育、体育结合的教育,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2]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初就深刻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把争取工农平等的受教育权和争取革命胜利、建设一个属于广大劳工阶层的社会主义紧密联系。新中国成立后的70年里,党和政府一直坚持实现人民群众受教育权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教育公平的根本体现,根据不同历史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运用于中国社会的具体改造和教育发展,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利。
(一)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
马克思主义是人民的理论,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马克思曾说,“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3]287,指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的大会讲话中说,“马克思主义之所以具有跨越国度、跨越时代的影响力,就是
因为它植根人民之中,指明了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的人间正道。”
中国共产党从建国之初就非常注重教育的人民性,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作为最重要的教育工作理念。新中国成立时,各级各类教育极为落后,根本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大众对于教育的需求。如何改造旧教育、创建社会主义新教育,是当时教育面临的两大任务。*提出新中国的教育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应为全民族中百分之九十的工农劳苦民众服务。[4]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指出了教育为人民大众服务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特征,确定了建国初期发展教育公平的价值导向和指导思想。新中国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把教育为工农服务、为国家生产建设服务确定为教育方针。为了切实保障工农子弟优先接受教育,体现社会主义教育的鲜明阶级导向,党和政府从学制、学校、学生、教育体系等方面全方位采取措施。[5]31-44这些面向工农的举措强调了教育公平的补偿性和阶级性,提高了劳苦大众的受教育机会,有效扩大了受教育人群的范围,促进了教育公平。1949年建国初,全国学龄儿童入学率仅20%左右,1956年发展到62.6%,到1965年达到84.7%。[6]
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实现了战略转移,但如何保障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依旧是教育工作的重心。党和国家通过优先发展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机会和受教育层次,教育公平在教育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中不断得到加强。进入新时代,发展优质均衡的教育、实现更高水平的教育公平成为教育事业改革的新任务。*十分关心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多次强调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努力让每个孩子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以实践为基础,拓展对马克思主义教育公平观的新认
识
普遍实现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利是马克思教育理论的核心观点,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基本主张,但如何实现这一理想,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并没有给出具体办法。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拓展了对马克思主义教育公平观的新认识,在普遍实现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上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社会主义的教育应该完全由国家来办是一个明确观点,但在中国这样一个没有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国家,情况显然是不同的,如果照搬这一观点,教育事业不可能有大的发展,教育公平也就无从谈起。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多种办学形式来发展教育的主张,认为兴办教育,政府固然有重要职责,但政府不能包揽一切。在国家政策和统一教育目的的指引下,应该依靠群众办学。1956年中国开始进入全面大规模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时期,为了多快好省地扫除文盲、普及教育,满足人民群众最大限度接受教育的愿望,中国共产党审时度势,提出了“两条腿走路”发展教育事业的方针。“两条腿走路”就是指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全面规划与地方分权相结合,在全国统一的教育目的下,办学形式多样化。[7]这一适应中国国情的举措,在当时对提高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机会、改变中国教育的落后面貌起到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后,政府在增加教育投入的同时,也一直鼓励多渠道、多形式社会集资办学和民间办学。1985年,*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讲到:“我国城乡和社会各界,蕴藏着极大的办学热情,不少爱国华侨也热心捐资办学。现在我们又有了一个正确的纲领。在这样的条件下,只要各级领导认真抓,我看教育的事情好办,悲观是没有根据的。”[8]多种形式办学、而不是国家包办教育的做法成为了教育发展的重要经验,对于发展教育事业和促进教育公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以发展为理念,不断提高教育公平的水平
教育公平的水平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没有发达的社会生产水平,就不会有高水平的社会公平和教育公平。马克思从来都反对从抽象的人性的角度来认识公平,而是从经济基础的角度来认识公平,认为公平“始终只是现存经济关系的或者反映其保守方面、或者反映其革命方面的观念化的神圣化的表现”[9]212,“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1]80
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教育不仅是一项育人的事业,更是一项社会中的事业,是社会政治与经济制度的一个有机部分。中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局限性,决定了实现教育公平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能超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由其所制约的生产关系及社会结构来认识和理解教育公平;但是只要坚持发展的理念,就能不断把教育公平的质量和水平提高到新的境界。因此中国共产党探索的教育公平发展道路,是一条理想与现实相结合、在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中不断提升的道路。建国七十年来,人民群众受教育权利的实现程度也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自身变革而逐步提升的,从向工农开门办学、半工半读的两种教育制度到20世纪80年代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到21世纪的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的实施,为普遍实现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提供了基本保障,近些年提出的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则使人民群众所享有的教育权利达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因此,中国共产党在发展教育公平上充分体现了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实事求是的态度,科学把握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主要矛盾及其在教育上的表现,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兼顾公平与效率,富有成效地促进了教育公平。
二、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公平价值观念在教育领域中的体现;同时,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力量。没有社会公平正义,就不可能设计和安排出可实现教育公平的制度规则;没有教育公平,也就不可能实现良性的阶层流动和社会公平。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始终不渝地将
马克思主义教育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起来,重视教育工作在推动经济发展与社会变革中的作用,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教育与社会关系的理论,明确了教育工作在整个社会发展事业中的先导性、全局性和基础性地位,提出了科教兴国、优先发展教育等重要战略。通过教育公平来促进社会公平,是中国共产党教育公平理念的重要内容和价值追求。
(一)教育公平是起点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
任何一项社会制度的设计与安排都有一个依据和基本出发点,都有基本价值取向与理念,这种基本价值理念在不同时期可能有不同反响,但最能激发起广大人民群众认同的还是公平正义的制度与政策。中国人民从来对于公平公正有着特别的认同,对于接受教育有着无比的热情。通过教育获得发展的机会,通过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不仅是马克思主义教育公平与社会公平理论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人民长久以来的社会理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实现社会公正平等和教育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实现作为社会公平起点的教育公平,也就由理想成为现实。
中国共产党一贯重视教育公平作为起点公平的重要基础作用,将之作为赋予每个人机会、实现阶层流动的重要工具。新中国是一个广大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要真正实现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先要提高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能力,提升能力就要从教育开始。如何真正保障作为劳动人民及其子女的受教育权,是当时的首要问题。为适应工人农民的受教育需求,政府采取各种措施,向工农开门办学,千方百计提高劳动人民及其子女的受教育机会。除了保障最广大劳动群众及其子女的受教育权,党和政府十分注重受教育权的平等问题,注重在教育上打破“特权”和“等级”观念。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高考改革为重大突破点,通过各种教育改革措施,建立起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面向人人、面向大众的教育,教育公平迈入一个新的时期。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让每一个孩子无论处于什么样的经济状
况、位于中国的什么地方,都能享受到平等的基本的公共教育权利,获得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机会,是教育公平作为起点公平的意义之所在。胡锦涛在2010年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性任务”。进入新时代,党和政府一以贯之,高度重视教育公平的基础性作用。*指出,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要站在社会主义新时代建设全局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谋划教育发展,继续坚持教育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地位,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
(二)立足社会公平,解决教育公平的中国问题
人类社会的公平问题从来都是一个历史的概念,也是一个地域的概念,教育公平也不例外。恩格斯说:“平等的观念,无论以资产阶级的形式出现,还是以无产阶级的形式出现,本身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这一观念的形成,需要一定的历史条件,而这种历史条件本身又以长期的以往的历史为前提。所以,这样的平等观念说它是什么都行,就不能说是永恒的真理。”[9]448“关于永恒公平的观念不仅因时因地而变,甚至也因人而异。”[9]212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教育的发展水平不同,教育公平的实现难度也就不同。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指导下,面对中国现实国情,攻坚克难,解决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难题,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了教育公平。
中国实现教育公平面临的最大难题是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大、教育发展很不均衡。*有针对性地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等举措,发挥社会主义国家举国体制的优越性,在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国家如期完成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保证了义务教育的全面实现。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世界儿童入学率从80%增加到84%,中国功不可没;从1990年到2005年,世界文盲减少1亿人,其中中国减少9000万。在9个发展中人口大国中,中国是唯一全面实现九年义务教育的国
家,成为推动世界全民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10]
教育公平问题,不仅包括历史疑难问题,也包括随着时代发展出现的新问题。马克思说,“问题就是公开的、无畏的、左右一切个人的时代声音。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11]*也深有感悟地指出,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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