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护卫队的发展历程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 早期阶段(1949年10月1日-1976年):
- 北京公安纠察总队负责时期(1949年10月1日-1950年底):在天安门广场举行的开国大典上,*主席亲自按下电钮,升起第一面五星红旗。之后到1950年底,天安门广场升旗仪式由北京公安纠察总队负责。
- 北京市供电局负责时期(1951年-1976年):从1951年开始,广场的升国旗任务交给了北京供电局,由负责为天安门城楼供电的工人担任。其中,1949年10月至1951年9月由程宏年担任;1951年10月至1976年6月由胡其俊担任。
2. 过渡阶段(1976年-1982年):1976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卫戍区某部接替了供电局工人,承担天安门国旗升降任务。此时的国旗升降从原来的重大节日、国家举行重要会议、重大外事活动等时间升降,变为了每天升国旗,但升降还没有固定的时间,形式上也不是很严谨,国旗升降人员从1人变为了2人,这种两人升降模式持续了约6年。
3. 武警天安门国旗班阶段(1982年12月28日-1991年):
- 1982年12月28日,原武警北京总队第六支队十一中队五班,即后来的“天安门国旗班”进驻天安门,担负升降国旗和天安门广场、天安门城楼、金水桥、人民英雄纪念碑以及迎宾仪式的现场警卫任务。
- 1983年1月1日,由3名武警战士组成的新升旗组正式开始执行国旗升降任务,中间是擎旗手,两边是护旗手,天安门广场有了新的升旗形式。升国旗时间开始按照北京天文台编拟的升降国旗时刻表执行。
4. 武警天安门国旗护卫队阶段(1991年5月1日-2017年12月):
- 制度改革与扩编:1991年3月,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和武警北京总队组成的“升旗仪式改革方案起草小组”拟定的方案获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认同,并报国务院批准。该方案将国旗升降仪式分为“节日升旗”和“平时升旗”两种形式。从1991年5月1日起实行新的升降国旗仪式,“国旗班”扩编为国旗护卫队。部队由擎旗手1名、护旗手2名、带队警官1名、护旗兵32名组成,共计36人。全体官兵统一穿毛料礼服,腰扎新式武装带,肩挂金色绶带等。
- 不断发展与荣誉:在这一时期,国旗护卫队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零失误完成升旗任务2.7万余次,还获得过“天安门模范中队”等荣誉称号。
5. 转隶解放军仪仗大队阶段(2018年1月1日至今):2017年12月,经中共中央批准,自2018年1月1日起,天安门广场升国旗任务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队和军乐团担负。人民解放军执行的天安门广场升国旗任务,增加了号手、礼兵迎旗环节,护旗队人数也有所调整(每月第一天由36名变为96名,平常由36名增加为66名)等,国歌演奏等环节也有相应变化。2022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大队改革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司礼大队,继续承担国家级仪仗司礼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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