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国防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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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谢鑫发布于:2024-11-23 11:53:47

我国《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维护国家统一,主要是指维护国家领土的完整,任何公民都不得破坏、变更和以其他各种形式*肢解国家领土;维护国家政权的统一,不允许任何公民以各种方式*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的统一,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国家主权割让给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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