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精心组织实施。二:每位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求职补贴,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本科期间申领过的硕士期间不得申领。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依纪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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