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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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安徽财经大学-盛辞发布于:2024-11-10 12:17:12
一、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企业就业政策 1.一次性就业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这里讲的毕业年度指的是:毕业当年1月1日-12月31日) 2.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就业见习政策。 为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每年会实施青年见习计划,鼓励到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就业见习。招募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时间:3-12个月。在企业见习的,企业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同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见习的,由人社部门按月给予2000元/人生活补助,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关见习每年8、9月份在市人社局官网发布招募公告。 4.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除了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外,在基层就业的岗位还有民政部门牵头的城市社区工作者、人社部门牵头的大学生基层特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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