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主要有以下区别:
适用对象
- 实习期:一般是在校学生为积累实践经验而进行的实习。例如,大学生在寒暑假去企业实习。
- 见习期:主要针对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是他们初入职场过渡阶段。
- 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新进入单位的劳动者。
期限长短
- 实习期:期限比较灵活,可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和实习单位的要求而定,像有些实习可能是一个月,有些可能是半年。
- 见习期:通常为一年左右。
-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性质
- 实习期:是一种教学实践活动,实习生和实习单位一般没有建立劳动关系。
- 见习期:是人事制度下的一种过渡性阶段,见习期内可以享受一定的见习待遇。
-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而约定的考察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权益保障
- 实习期:权益保障主要靠实习协议,企业一般会给实习生一定的补贴,但通常没有工资和社保。
- 见习期:见习人员可以享受见习补贴,见习单位会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享有工资报酬,并且用人单位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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