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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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安徽财经大学-沈靖峰发布于:2024-11-07 12:47:25
:1. 实习期:在校学生参与社会实践,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2. 见习期:针对应届毕业生,期限1年,合格后转正,不合格可延长或辞退。3. 试用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考察,最长6个月,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4. 区别:•身份:实习期是学生,见习期和试用期是劳动者。• 权利义务:实习期无劳动关系,见习期和试用期有劳动关系,需遵守最低工资标准。• 目的:实习期为学生提高素质,见习期为熟悉业务,试用期为人力资源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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