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均须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复印、复制、翻印《高校毕业生就业协
议书》。
3、《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得挪用、转借、涂改、否则视为无
效。
4、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署个人意见之后,用人单位或学校两方之中只要有一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毕业生即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的签订工作。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然后将原协议书交还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并换取新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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