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违反学校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 视情节给予下列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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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云南农业大学-殷瀚朝发布于:2024-11-03 10:53:45
1.未经批准, 随便调换、私自占用学生宿舍, 擅自到学生宿舍外住宿, 经教育无效者, 给予警告以上处分。2.未经批准, 擅自留宿外人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给予警告处分。如因留宿外人或让外人进入宿舍造成不良后果者, 视其情节轻重, 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3.在异性宿舍内留宿者, 或在宿舍内留宿异性者, 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4.在宿舍内推销商品、开展商业宣传和经营活动者, 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5.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或其他危险物品者,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造成严重后果者, 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6.在宿舍内存放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具有攻击性武器未造成后果者, 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7.私拉乱接电源线、网络线、电话线的, 给予警告处分; 经两次教育不改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8.违规使用液化气、*炉及其它明火者, 除没收用具外, 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教育或警告以上处分。引起火灾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者, 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外, 给予记过以上处分。9.违规用电者, 按照《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学生在宿舍违规用电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相应条款给予处分。10.12: 00至14: 00、23: 00后在学生宿舍内高声喧哗、吵闹、放音乐等产生噪音影响其他同学正常学习和生活的, 应给予批评教育, 不听劝阻者, 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11.在宿舍楼内打球, 不听劝阻者, 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12.向窗外乱扔杂物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13.学生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不听劝阻在宿舍内饲养宠物者给予警告处分, 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14.学生无故晚归给予通报批评, 每学年无故晚归达到四次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 不听从宿舍管理人员劝阻强行进入宿舍者, 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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