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汽车:
• 大型汽车:总质量 4.5t(含)以上、乘坐人数(驾驶员除外)20 人(含)以上或车长 6m(含)以上的汽车,如普通大客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及大型专用汽车等。
• 小型汽车:总质量 4.5t(含)以下、乘坐人数(驾驶员除外)9 人(不含)以下或车长 6m(不含)以下的汽车,也就是平常最常见的私家车。
2. 专用汽车:专门设备且有专项用途的汽车,包括扫地汽车、仪器车、邮政汽车、汽车吊车等。
3. 特种车:安装有*警报器的车辆,包括警车、军用车辆、交通执法车辆、救护车、各种工程车辆等。
4. 电车:
• 有轨电车:采用电力驱动并在轨道上行驶的轻型轨道交通车辆,是一种无污染的环保公共交通工具。
• 无轨电车:通常由架空接触网供电、电动机驱动,不依赖固定轨道行驶的道路公共交通工具。现代无轨电车可在没有架空接触网的路段实现离线行驶。
5. 摩托车:由汽油机驱动,靠手把操纵前轮转向的两轮或三轮车,轻便灵活,行驶迅速,广泛用于巡逻、客货运输等,也用作体育运动器械。其分类包括街车、公路赛摩托车、越野摩托车、巡航车、旅行车等。
6. 农用运输车:介于汽车与拖拉机之间,包括四轮农用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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